孤兒院不能拆,孩子們會沒有地方落腳。

這種借口真爛!

到了孤兒院的時候我直接去了院長的辦公室。

院長是個年輕的女人,看上去不足三十歲,年輕一點會更好說話。

我先自我介紹:“你好,我是韓羽哲。”為了表示我的禮貌我伸出手。

“不好意思,我想韓總是走錯地方了。”女人輕蔑的看著我,然後坐到椅子上看著什麼。

我不以為然,阻礙在所難免,但那不構成威脅。

“既然劉院長早就知道我的來意,我也就開門見山的說了。”我看了眼女人胸前的牌子,她姓劉。

“不用了,韓總大可以省省,我不打算聽韓總的貴言。”女人一口堅決。

“可以,不過容我提醒劉院長,與其被我每天的叨擾,還不如拿了錢另謀他處,這塊地皮早晚會被人買下,隻是手段高不高明的事情。”

我的話讓女人的臉色變了,我嘲諷的笑了下,看向門口,一個孩子跑過來大叫:“院長媽媽,小文流血了。”

女人起身便離開了,我坐在那裏看著,起身在屋內走著。

房間很小,看得出來很窮酸,桌子上的資料沒有合上,我走過去掃了一眼,隻是一眼我就愣住了。

上麵的那張照片……

迫不及待的拿起資料本,看著上麵的那個人,多少年了,我找過,卻始終找不到。

然而當我看到資料下麵的那三個字的時候,震驚的無法在說一句話。

沒在耽擱,我轉身離開,並拿走了那本資料。

“周助理留下等劉院長,不管什麼條件都答應,告訴劉院長我們承諾孤兒院永遠不拆除,除非孤兒院自己倒塌。”我無法相信,蘇欣雅就是當年的那個女孩。

說不清是種什麼感覺,越是想就越是後怕。

蘇欣雅和我結婚三年了,二十天前離了婚,然而,這三年的婚姻我們沒有愛,甚至連起碼的安逸都沒有過,我給蘇欣雅的無疑都是冷漠,無情的冷漠與傷害。

我沒給過蘇欣雅一天好臉,婚禮隨便的辦了,當年我也是想要報複蘇欣雅害死的了夏思雪,現在想起來,我錯的離譜。

欣雅沒有任何的地方做錯過,夏思雪的死跟她沒有任何的關係,是我一直在把她拉下水。

我開始自責,甚至無法原諒自己的過錯。

手機又響了,是沈美琳。

“有事麼?”我有些厭惡沈美琳的不屈不撓,我也不過是上過她兩次。

“我在內衣店,你過來好不好?”沈美琳的聲音很甜。

“我累了。”我剛要把手機關掉,電話的那頭就聽見了欣雅的聲音,我一下子就來的精神。

“你在那條街上?”我問。

“嗯,英大道二百七十號。”在附近。

“知道了。”

“英大道二百七十號。”

因為在附近,車子隻用了十幾分鍾,我下了車直接進了內衣店,一進門就皺眉,都是男性售貨員,這種營銷手段很高明,但是欣雅不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