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總是製定於問題出現以後。由於實行市場經濟後出現了不公平競爭,所以政府才出台《公平競爭法》。在法律沒有製定之前,相對而言就是一片混沌,有可能就此抓住發達的契機,也可能一不小心觸上違法的黴頭。特納屬於前者,他要把事情辦成於法律允許之前。
在特納回到亞特蘭大的一周內,佐治亞州的一處凹地上便豎起了30英尺高的地麵傳送接收站。它那直徑10米的碟形天線將大約10英裏外的特納傳播公司的信息清晰地傳送過來。特納為這個地麵站設立了一家叫做“衛星係統”的公司。
架設自己的地麵站,並不意味著特納就是無法無天的惡徒,反而是他成為美國民間英雄的開端。因為他這項耗資近百萬的太空計劃牽涉的法律課題錯綜複雜,對法律條文而言實在太創新了,但他所做的事並非絕對違法,隻是樹立先例罷了。這種敢為天下先的精神與勇氣,為美國傳媒界津津樂道,特納也因此名聲大噪。
1976年12月27日,也就是特納從《廣播》雜誌上看到“家庭票房戲院”頻道使用衛星創舉報道後一年,聯邦傳播委員會終於通過“南方衛星公司”作為公用事業者的申請。特納因此而合法,眾多公司紛紛效仿然而為時已晚,因為特納已經根深蒂固。
但聯邦傳播委員會並沒有放過特德·特納這位膽大妄為的冒險王。根據聯邦傳播委員會的法規,由於特納是廣播執照持有者,他無法擁有已經更名為南方衛星公司的“衛星係統”這家大眾載波公司的任何股份。特納的一切努力將付之東流。
這時,特納的行政主管泰勒登場。泰勒是衛星電視的積極倡導者,在路迪辭職後出任特納傳播集團行政主管,他在電視業界享有崇高威望。特納將南方衛星公司賣給泰勒,再由泰勒出麵找美國無線電公司。該公司為了取得特納長期租用衛星的允諾而一改先前態度,向泰勒買下南方衛星公司。
接著泰勒再轉向無線電公司租回南方衛星公司的地麵站,並與特納傳播集團簽約,負責它的信號傳輸工作。
一場曆時6個月的財務大轉手就此完成。眾人明知是特納玩的花樣,但卻無可奈何,因為經過這一番周折,特納仍舊掌握南方衛星公司卻無可挑剔。
他敢對廣告商說“不”
早在“衛星係統”尚未建立之前,特納就為爭取廣告客戶而大動腦筋。雖然廣告客戶是電視業者的衣食父母,特納卻不願對他們奴顏媚骨。他連珠炮式地質問目瞪口呆的廣告商:你要避免廢話嗎?你要好價錢嗎?你要你的信息以不同凡響的方式脫穎而出嗎?那麼,就到特納傳播集團來做彩色廣告吧!因為我們其他的節目都是黑白的!
當人們顧慮高頻電視收視率不高時,特納趾高氣揚地告訴他們:隻有天才,才有辦法知道如何接收到高頻電視訊號,知道嗎?笨蛋!而亞特蘭大更是人人都聽說過一段軼事:在一次廣告說明會上,為了爭取到可口可樂的廣告,特納竟然毫無顧忌,赤膊上陣。
縱然如此,到超高頻電台做廣告的廣告商仍然為數寥寥。特納也很清楚,唯一的出路是建立龐大的觀眾群,誰不希望自己的廣告多一些人看呢?
使用衛星係統倍添特納的信心。他專門訂製了一係列精美的播出圖片,大肆宣揚特納傳播集團發射衛星這件大事,並重新設計公司標誌,還把特納傳播集團易名為“服務全國超級台”,以期達到拉攏客戶的目的。盡管開播的第一天衛星服務的對象不到1萬個用戶。
當受了特納大肆慫恿的業務員拜訪客戶,四處為“服務全國超級台”拉生意時,卻發現各大客戶都是瞄準了三大電視網廣告或定點廣告即當地廣告,人們還沒有準備接受特納的“第四電視網”。而特納也發現,自己不但沒有全國性廣告客戶需要的數據,更沒有擠進大多數廣告預算的方法。
特納麵對一麵倒的不利狀況並不著急。他深信特納傳播集團這種混合型媒體將是未來潮流(混合型即電視廣告與戶外廣告相結合),最終的勝利將屬於他。而他總能取勝的原因,不是由於他的勇敢、強壯或舉世無雙的睿智,而是因為他永遠堅持到底。
他不知道放棄是一個怎樣的字眼兒,隻知道奮鬥到形勢改變並且勝利的那一刻。
做生意猶如買衣服,流行服裝款式在不斷地改變,追求時尚隻能跟著時尚跑一趟。也有人曾說追不到的東西跟著跑一趟也安逸,但做生意要是跟著跑一趟就麻煩了。所以,隻要認定目標,就要堅持,鍥而不舍,直至勝利一刻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