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際禮儀習俗中的羊(1 / 2)

在眾多的動物當中,恐怕沒有一種能像羊這樣被人們賦予了如此多的頗具讚美意味的象征意義,如美好、善良、吉祥、知禮、知義、知孝,等等,而羊的這些象征意義在交際禮儀習俗中也有表現。

(一)執羔之禮

古時人們走親訪友、互相來往時,都要帶一定的見麵禮,這種見麵禮稱“贄”。不同階層的人,其贄禮也不同。卿相、上大夫以羔為贄。《禮記·曲禮》雲:“凡贄,天子鬯、諸侯圭、卿羔、大夫雁、士雉、庶人之贄匹。”《儀禮·士相見禮》雲:“上大夫相見以羔……”那麼這隻小羊羔是否是“素麵朝天”、活蹦亂跳著就被上大夫、公卿們作為禮物送給他人呢?《儀禮·士相見禮》在點明“上大夫相見以羔”後又說:“飾之以布,四維之,結於麵,左頭,如漓執之。”《禮記·曲禮》亦雲:“飾羔雁者以繢。”“繢”是一種布,“似纂而色赤”(《急就篇》注)。可見,羔羊要打扮、捆束一番:取一塊漂亮的紅布披裹羊身作為裝飾,用布條係住四蹄,布條在腹下相交,於羊背上打結。進獻時左手執前足而右手執後足使羊頭在左,這就是古代的“執羔之禮”。關於為何以羔為贄,董仲舒《春秋繁露·執贄》作了明確回答:“羔有角而不任,設備而不用,類好仁者;執之不鳴,殺之不諦(啼),類死義者;羔食於其母,必跪而受之,類知禮者。故羊之為言猶祥與,故卿以為贄。”

後來羔雁被用為征聘的禮物。《後漢書·陳紀傳》載,陳紀與其父、其弟當時“並著高名,時號三君。每宰府辟召,常同時旌命,羔雁成群,當世者靡不榮之。”到漢時也用做訂婚的禮物,所以才有了婚俗中常見的“媒氏陳束帛,羔雁鳴前堂”的一幕。後來也有的地方以羊羔為新郎拜謁嶽父嶽母的見麵禮,如前文提到過的長江中下遊地區婚俗中的“錦纏羊”禮。

(二)羊酒賀

所謂“羊酒”即羊和酒,在古時常用做慶賀之禮。《史記·韓信盧綰列傳》載,高祖與盧綰同裏,且同日生,裏中持羊酒祝賀兩家喜得貴子。高祖與盧綰長大後一同讀書,非常友愛,裏中讚許兩家的這種友好關係,又以羊酒相賀。羊酒為賀的習俗流傳很久。元無名氏《殺狗勸夫》楔子:“孫二,你與我做生日,你將的羊酒來。”《紅樓夢》第九十七回中有:“外麵也沒有預備羊酒,這是折羊酒的銀子。”

(三)牽羊扛酒化幹戈

羊酒既可用做賀禮,也可用來化幹戈為玉帛。湖南等地的漢族的羊酒就有兩種意義,一種為禮酒,人們用羊酒禮為長輩祝壽或祝賀其他喜事,這相當於古時的“羊酒賀”;還有一種為罰酒,若村裏鄉裏發生了口角毆鬥之事,那麼,有威望的長輩就要出來根據是非公正論理,被認為是無理者要罰羊酒,並放鞭炮賠禮道歉。

湖南漢壽、益陽、安化等地以牽羊扛酒禮化解民間糾紛。若鄰居之間發生了性質較嚴重的糾紛,如違犯了鄉規、牽扯到別的親族等,經年長且受人尊重的老人調解後,讓理曲者出錢買羊一隻,沽酒一壇,送到受了損害的人家,以示賠禮道歉,同時還要寫一份“和息字”,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今後兩家友好相處的憑證。

(四)肉袒牽羊示降

古時雙方交戰,戰敗者袒胸露背牽羊至對方軍門,以示降服。《左傳,宣公十二年》記載了鄭伯肉袒牽羊降楚的事跡:“楚子圍鄭……鄭伯肉袒牽羊以逆。”其注曰:“肉袒牽羊,示服為臣仆。”

宋微子是殷紂王的庶兄,他不滿紂王暴政,曾數次進諫,但紂王不聽。微子憤然去國。當武王伐紂時,他牽羊降了周。《史記·宋微子世家》載:“周武王伐紂克殷,微子乃持其祭器造於軍門,肉袒麵縛,左牽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於是武王乃釋微子,複其位如故。”後來微子率殷族被封於宋,是宋國的始祖,史稱宋微子。從微子肉袒牽羊示降時手持祭器來看,這個習俗可能與當時的宗教信仰有一定關係。

(五)刳羊盟

古人將雙方結盟時宰羊立誓稱為“刳羊盟”。春秋戰國時代,齊、魯兩國曾訂立了互不侵犯的刳羊之盟。但後來齊國進兵犯魯,於是魯大夫柳下惠前去拜見齊侯,他的一番話使齊退兵。漢劉向《說苑》記載了此事:“齊攻魯,柳下惠東見齊侯。齊侯曰:‘魯君將懼乎?’柳下惠曰:‘臣君不俱。’齊侯曰:‘不懼何也?’柳下惠曰:臣之君所以不懼者,以其先人出周封於魯,君之先君亦出周封於齊。相與出周南門,刳羊而約曰:自後子孫敢有相攻者,令其罪若此刳羊矣。臣之君固以刳羊不懼矣!齊侯乃解兵。”柳下惠在強兵麵前不亢不卑,顯示出他的外交風度。而他的話語也是有理有據。前麵談到羊圖騰崇拜時,我們曾說過,文王伐紂克殷後,分封炎帝後裔於齊、魯、申、許、紀等地,皆為薑姓,所以柳下惠說齊、魯兩國之先人都是出於周。兩個薑姓之人殺羊盟誓,這樣的盟誓是帶有一定的羊圖騰崇拜因素在其中的。也就是說這種國與國、或者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習俗是源於人們對羊的崇拜——羊是神聖的、有靈的,那麼殺羊所盟的誓言也應是神聖的,不可動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