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先生今年40歲,剛離開他工作了15年的公司。

15年前,廖先生到一家小電器行工作。他忠誠能幹,甚得老板的器重。廖先生頗有“士為知己者死”的豪氣,每天賣命地做,老板也未虧待他,二人情同手足,電器行業務也因此一日千裏。

後來公司擴大,進口外國家電,廖先生花了半年時間建立了全省的經銷網,可以說備嚐艱苦。老板對他的表現相當滿意,待遇、紅利也一年比一年給得多。

三年後,公司開始穩定成長,廖先生的擔子放了下來,開始有空出國散心。他把很多重要的工作交出去,成為一個“德高望重”的“長老”。誰知半年後,老板拿了一張支票放在他的桌上,要他離開這家公司……廖先生萬分不情願,可是也不得不離開。

在職場中,每一位老板都不希望自己屬下的光環遮蓋了自己的光輝。所以,即使你為公司出了再大的力,立下的“戰功”再輝煌,也千萬記住,不要在人前顯貴,尤其是在老板麵前耍威風,那樣做隻能讓老板產生被威脅的感覺。所以,收斂自己的光芒是保護自己的一條處世法則。

“狡兔死,走狗烹”,當老板不得不“肯定”你的功績時,你要提高警惕,以免遭到被排擠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