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的笑話發生在另外兩次記者招待會上,由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官員進行仲裁,而釀成了十足的喜劇。
這天,雙方聯絡官正在回答記者提問的時候,一名美國記者接連向我方提出挑釁性問題;遭到我方聯絡官駁斥之後,他又擺出一副譏笑的麵孔,還不停地聳肩,搖頭,輕浮地吹一兩聲口哨,象個流氓、兵痞。此人非常討厭。我們正對他恨得牙癢的時候,他大剌剌地蹺起二郎腿來,正好踢在了身旁坐著的一位新華社女記者的裙子上。
“對不起!”美國記者隨口說了一句。
我們的女記者也許不懂英語,也許不願意搭理他,沒有回話。隻見白穎組長已跑到跟前,指著這個討厭的美國記者,對中立國的警官說,“他是個流氓!他行凶打人!踢了這位小姐!”
美國記者嚷了起來:“不,不!我沒有打人。這是你的誤會!”
中立國的警官立刻趕過來進行調解。因為大家很快地說著英語,我們的女同誌肯定是聽不懂了,坐在原處一言不發,一動不動。
白穎堅持說美國記者打人踢人。美國記者的脾氣也很壞,大吵大鬧,拒不承認。記者招待會算是開不下去了。
此時,必須由中立國警官維持秩序。所謂中立國,也並不可能完全中立。先說組成這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五個成員國吧,波蘭和捷克,明顯地偏向我方;瑞士和瑞典,則同樣地偏向對方。究竟是不是美國記者行凶踢人了呢?這些警官們的意見也發生了分歧。此時隻能由“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主席--印度的警官進行仲裁了。這位在場的印度警官(並非什麼高級負責人,看樣子隻有二十多歲),長著絡腮胡子,纏著威武的大包頭,走到我們的女記者麵前,問道:“小姐,他踢了你嗎?你受傷害了嗎?”
女記者還是聽不懂,不動聲色地坐著,等待翻譯。我見白穎不予翻譯,也緊閉嘴唇不說話。這時,白穎叫印度警官低頭看看,女記者的裙子上果然有一片泥土,是明顯的證據。
美國記者急了,也彎下腰去察看女記者的裙子,並伸手要拍掉那片泥土。就在此時,女記者大怒,一掌打開伸向她裙子的手,漲紅著臉,尖起嗓子叫了一聲。
她這一叫可不得了,滿座皆驚。許多人沒看清是怎麼回事,卻看見了美國記者向女人裙子伸手,又被一掌打開……大家紛紛站了起來,用各種語言咒罵那個流氓記者;印度警官也立即作出了裁決,大喝一聲:“驅逐出場!”
中立國警察當即執行,不容分說就架起流氓記者的兩條胳臂,連推帶搡地驅逐出去了。
對於這件事,我怎麼也想不通。晚上悄悄地問白穎:“這公道嗎?”
白穎登時發了火,“你跟誰要公道?這是對敵鬥爭,你懂不懂?周仲明同誌!立場,立場,把話說到底,還是個立場問題啊!”
“就不能站在公道的立場上嗎?”
“什麼?你的想法簡直令我吃驚!你想想看:兩軍對壘,開槍開炮,一方是我軍,一方是敵軍,敵死我活的鬥爭,火線就是非常鮮明的階級陣線!你究竟站在哪一邊呢?你那個公道的立場在哪兒呢?在火線的正中央嗎?不偏不倚--兩邊的炮火都打你!”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
“你先說這件事:那個美國記者是不是一個反動記者?”
“沒錯!他提的問題很反動,很惡毒。”
“那麼你還要站到他的立場上替他說話嗎?”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嚷了一聲。
“還能有什麼意思呢?”
“我是說,他並沒有耍流氓,也沒有故意行凶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