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節 究竟誰才是真凶(1 / 1)

一天,一個農場的記賬員在辦公室被人殺害了,他右手拿著筆,背對大門撲倒在地,大門上寫著“MN”兩個字母。

警察分析,門上的字是記賬員臨死前寫下的凶手姓名的第一個字母。剛好在農場裏有個工人叫莫利·紐曼,他名字的縮寫就是“MN”,於是警察逮捕了他。

紐曼太太覺得很冤枉,因為案發時他們正在農場裏幹活,於是她請來著名辯護律師林肯當律師。林肯對農場裏的人進行了全麵調查,發現一個叫尼吉·瓦爾遜的人,平時品性很不好。一番考慮後,林肯指出:瓦爾遜才是真正的凶手。可是瓦爾遜並不承認,他說:“MN”是紐曼的名字,而他名字的縮寫是“NW”。可是林肯隨後的一番話,讓瓦爾遜不得不承認自己就是凶手。

請問,究竟林肯是通過什麼途徑知道瓦爾遜是凶手的呢?

答案:原來記賬員背著門站立時,手必須要繞到背後,才能在門板上寫字,而手放在背後寫的字上下左右都會反過來,“NW”就變成了“MN”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