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地主有兩個兒子,地主臨死之前,將財產分割權交給了自己的弟弟。地主去世後,地主的兩個兒子為遺產爭吵起來,他們都認為叔叔在偏袒對方。這讓地主的弟弟有苦難言。

於是,官司打到了縣令那裏。

令人想不到的是,縣令很快就將他們兩人說服了。

請問,縣令說了什麼?

答案:如果你們都認為對方占了便宜,那你們就互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