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嘉慶年間,淳安縣有個叫馮仁的財主,貪婪成性,極其狡猾,經常設圈套讓人上當。

一年,馮仁的孩子到了讀書的年齡,於是馮仁請來了一個教書先生,名叫方正。貪婪的馮仁對方正說:“到我家來教書的先生,隻要教得好,每年會給20兩銀子的報酬。不過,我有一個條件,如果回答不上來問題就說明你沒什麼才華,沒有教給孩子什麼知識,你這一年就算是白忙了。”方正一聽,感覺報酬還算豐厚,而且自己學問不錯,馮仁根本難不倒自己,於是就答應了。

到了年底,馮仁寫了個“水石”讓方正認,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字,方正怎麼可能認得出來呢?於是,馮仁就拒絕給方正報酬。如果是字,認不出來倒也罷了,可是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字呀。於是方正就將馮仁告到了海瑞那兒。海瑞聽後,異常憤怒,決定好好治治這個貪婪的財主。

經過海瑞的絕妙處理,方正不僅拿到了那20兩銀子,而且財主馮仁還被狠狠地教訓了一頓。

請問,海瑞是怎樣做的呢?

答案:海瑞立即叫人找來馮仁,然後向馮仁請教“水石”字的音和義。馮仁說:“這個字就是屋簷上的水落到石板上發出滴、滴聲的‘滴’字。這個字奇就奇在書上找不到。”海瑞聽後,便在紙上寫了個“竹肉”。馮仁看了半天說:“我不認識,請老爺指教。”海瑞說:“我是要好好指教指教你。”於是馬上升堂,下令打馮仁40大板,然後說:“現在我來指教你。我那個字就是竹板打在你的屁股上,發出拍拍聲的‘拍’字。”接著,他訓斥道:“你竟敢以造假字來賴賬,詐取錢財,今天責令你立即付給方正工錢,以後再敲詐勒索,胡作非為,定要從嚴懲辦!”馮仁連連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