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節 趙和智破鄰縣案(1 / 1)

唐朝時期,有一個叫趙和的縣令斷案如神。隻要是他經手的案子,從不會發生冤假錯案。

當時,淮陰有兩個農民,一個叫王亞,一個叫葛壯,他們分別住在距離不遠的兩個村莊,兩人關係很好。有一年,住在東村的王亞由於要做生意,一時拿不出本錢,就把地契給住在西村的葛壯作抵押,說以後用錢贖回。王亞做生意回來後,就來贖他的地契,他先交了80萬錢,因為認為彼此很熟悉,就沒有索取字據。不久,王亞又帶著錢來還餘下的欠款。依之前的協商,這回他可取走自己的地契,誰知葛壯居然翻臉不認賬。

沒辦法,王亞隻好將葛壯告到縣衙。縣衙認為這是私人糾紛,不予受理。後來,王亞又告到州裏,仍然沒有被受理。

當王亞聽說鄰縣縣令趙和以斷案著稱,便來到江陰,向縣令趙和申訴。趙和認為這不是本縣的案子,開始並不願受理,王亞苦苦相求,趙和終於答應王亞審理此案。

在趙和的偵破下,案子最終水落石出。

請問,趙和是怎樣破這個案子的?

答案:趙和派了一名善於捕捉盜匪的人,帶著官府文書來到淮陰。文書上寫道:“有一名江洋大盜,犯罪證據確鑿,其同黨現在淮陰。”並將“江洋大盜”的相貌仿照葛壯加以指明,要求淮陰官府將其逮捕,將這個人押解到江陰。

淮陰縣令按照趙和文書上所說的特征,很快捕獲了葛壯,並把他交給了趙和。葛壯自以為江陰縣不知道他的罪行,所以並不害怕。盡管趙和厲聲追問,葛壯仍然哭訴,說自己冤屈。

趙和還是說葛壯參與了“江洋大盜”的搶劫活動,並大聲嗬道:“你的犯罪證據確鑿,還敢抵賴!搶劫的贓物,都藏在你們家裏,完全可以查明。你要想為自己辯解,就把你的全部家產一一講明。”

葛壯壓根兒就沒有想到王亞會越境到江陰縣控訴他,再說古人用的銅錢很占地方。於是他在說明家有糧食多少斤,是某某莊客寄存的,有細布若幹匹,是自家紡織的之後,隻好說出另有錢80萬,是某某贖地契交來的。

趙和見案情大白,又問他說:“你既然不是江洋大盜的同夥,為什麼要隱瞞王亞贖地契的錢呢?”接著召來王亞同他對證。葛壯頓時理屈詞窮,隻好低頭認罪。

趙和令人把葛壯押回淮陰縣,讓他交還了地契,並依法給予葛壯應有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