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夜裏,在美國曼哈頓的一家高級酒店裏發生了一起槍殺案,死者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長。案發時,死者斜靠在椅子上,手中還握著話筒。
死者住的是一間豪華的客房,地上鋪著厚厚的地毯,這家酒店安全措施很到位,為什麼凶手可以輕而易舉地進入房間?警長哈布森心裏想著。
“當時在場的人隻有死者的秘書,就是他報的案。”警員彙報說。
哈布森警長叫來死者的秘書,問道:“當時你在哪兒?”
秘書回答說:“當時我正在外給董事長打電話彙報情況,突然聽到兩聲槍響,接著就聽到了凶手逃走的腳步聲。我知道出事情了,當即就報了警。”
哈布森警長問道:“你確信聽到了凶手的腳步聲嗎?”
“確定!”
“凶手就是你,你趁死者不注意的時候,開槍打死了他,然後將話筒放進他的手中,偽裝現場。”
在哈布森警長的嚴密推理下,死者的秘書承認自己殺死了死者,如實交代了罪行。
請問,哈布森警長的根據是什麼呢?
答案:死者所住的酒店安全措施很到位,如果是陌生人,死者不可能開門,凶手必定是死者熟悉的人。另外,地板上鋪著厚厚的地毯,人在上邊跑,很難聽見腳步聲。死者的秘書說聽到響亮的腳步聲,這證明他在撒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