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2 / 2)

您不是先求名嗎?這稿子寫得好,保您一鳴驚人!出名以後再圖利!"那五把錢交了出去,夾著稿子出來,自己沒顧上看就交給編輯部,請求逐段發表。馬森收下,一放個把月,沒有回音。他每次問,馬森都說:"還沒看完,我看還不錯。"可就不提發表的事。那五向陶芝打聽消息。陶芝笑道:"那人賣給你稿子,就沒告訴你登稿子的規矩?"那五問:"我看咱們登醉寢齋主的稿子也沒有什麼規矩呀,不就發一段給一塊錢嗎?"副主筆笑了起來。對他說:"醉寢齋主好比馬連良,是唱出名的了,他隻要登台就不怕沒人捧場。您哪,好比票友,票友唱戲不能掙錢,而要花錢。租場子自己出錢,請場麵自己出錢,請人配戲自己出錢,臨完還要請人吃飯、送票,人家才來捧場。演員唱戲為的是吃飯。票友唱戲是圖出名,圖找樂子!捧紅了自然也能下海,可先得自己花錢打下底兒來。"那五又掏出一百元,請陶芝給他開個名單,在宴賓樓請了一桌客。《鯉魚鏢》這才以"聽風樓主"的筆名登載出來。

自這天起,有些朋友見麵就叫他"作家",祝賀他"一鳴驚人",說是重振家聲大有把握了。那五嘴上謙虛,可心裏就像裝了四兩燒刀子暈乎乎熱騰騰,說話聲音也變了,走道腳下也輕了,覺得二百大洋花得不屈。盡管那張假畫露了馬腳,燒刀子:白幹酒。

逼他又賣了套西服才填上坑。有這成名成家的路子鼓勁,竟沒挫了他的銳氣。

小說登到七八段上,情形有點不對了。不知是陶芝開的名單不全,怠慢了什麼人,還是有人故意為難。另外幾家小報上,出現了評論《鯉魚鏢》的文章。這些文章連挖苦帶罵。

有說他偷的,有說他剽的,有說他"熱昏妄語,不知天高地厚"的。還有人查出來"聽風樓主者某內務府堂官之後也。其祖上曾受恩於八卦門某拳師,故寫小說貶形意而捧八卦雲雲。"那五有點沉不住氣。他跑去找醉寢齋主。問他說:"您這稿子犯了點什麼忌諱吧?怎麼招來這麼多閑話呀?"齋主這本稿子本是花了十塊錢向一位煙客買的,自己並沒看過。就雙手抱拳說:"我說您一鳴驚人不是?這兒給您道喜哪!一有人挑眼您就快紅了。當初我專門花錢請人寫稿罵我呢!您想想,光登小說,你的名字不是三天才見一回報嗎?別人一評論,罵也好,捧也好,一篇文章中你這名字就得提好幾回,還怕眾人記不住?再說,天下之事,成破相輔,大凡有人罵的,相應就會有人捧,他們鬥氣兒,您坐收漁人之利,豈不大喜?"那五聽了,覺得確有此理,又轉愁為樂。可沒樂了幾天,這天一進編輯部馬森就遞過一封信來說:"五爺,這是您的信,咱們合作原本是好換好,您可千萬別連累我們哥倆。給我們留下《紫羅蘭》這塊地盤混粥喝吧!"口氣這麼重,那五自然是看作玩笑。等打開信封一看,他這才明白自己落在井口下,正往水深處墜呢。

這是一張宣紙八行朱欄,用濃墨行書寫道:“聽風樓主那先生台鑒。茲定於本月初六、午後三時,在大柵欄福壽境土膏店烹茶候教。如不光臨,謹防止戈。言出人隨,勿謂言之不預也!"署名是:"武存忠"。

他問馬森:"這武存忠好耳熟,是幹什麼的?"馬森沒說話,把一張小報扔給他。那上邊用紅墨水圈了一篇小文章:"武存忠年老體衰,力辭某縣長鏢師之聘!"下邊說武存忠乃形意門傳人,清末在善撲營當過拳勇,民國以後在天橋撂場子賣藝,"七七事變"後改行打草繩。近來有位縣長以重金禮聘他去當保鏢,他力辭不任。那五看完,馬森加了一句:"你聽說前些年有個俄國大力士在中山公園擺擂台,誰要打敗他,他讓出十塊金牌這件事不?"那五說:"不就是叫李存義扔下台去,摔折一條腿的那回嗎?"馬森說:"對了。武存忠是李存義的師哥!"那五一聽,後脊梁都潮了,帶著哭聲說:"他見我一來勁,不得把我劈了嗎?"馬森埋怨他說:"登小說就登小說不結了,你胡扯八卦形意的門戶之爭幹什麼?"那五說:"老佛爺,我哪兒懂哪!那不是買來的稿本嗎?"陶芝見他怪可憐,就安慰說:"你也別急,這路人多半倒講情麵。你去了多磕頭少說話,他見你服了軟,也未必會怎麼樣。"馬森說:"你可不能不去,你要不去他敢來把這客店拆了,到時候咱包賠不起!"打這天起,那五三天之內沒吃過一頓整樁飯,沒睡過一宿踏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