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和老媽在Z城待了三天,也親眼見證我畢業時的情況,二老很是為我感覺驕傲與欣慰了一把。然而由於我的假期很快就休完了,又要投入到工作中去,爸媽也沒有在我這兒多待,於是又在千叮嚀萬囑托之後,回了老家。
我爸媽一走,雷銘自然又態度囂張地搬了回來,又照例地霸占了我的床。
其實,我心裏也弄不清楚自己真實的想法,自己為什麼會和他這樣一直不明不白下去,如果說第一次的錯是因為酒醉,那之後的無數次,之後的肌膚交纏……又算什麼呢?
我想,我真的是一個沒心沒肺的女人吧。明明,還有那麼一點心心念念的想著那個遠在美國的人,可偏偏又一點也拒絕不了眼前這個一直伴在我身邊的雷銘……甚至,在與他這麼久的相處下來,漸漸的,我已經不再覺得他還是當年我所認為的毛頭小子,而是一個真正的男人,有擔當,有遠見,更有著一分沉重與穩重——也漸漸的,我開始信賴他,開始依賴他。
不得不承認,我與他的關係,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連帶著我對他的感覺。每一次下班,我都會想第一個衝回家,因為我知道,那個我們租的小房子裏,永遠會有一盞燈在為我亮著;也永遠會有一個人,等在那張不大的桌子旁,守著一桌香噴噴的飯菜,等我回家。
之後的一年,我們共同租住的屋子裏,總是其樂融融,溫馨滿屋,歡聲笑語。生活中,我和雷銘早已有了一定的默契。每天我的早餐和晚餐他負責包了,總是變著花樣兒的給我做好吃的東西,喂得我飽飽的;而我也因為擔心他大四又要找工作又要寫畢業論文學習壓力太重,但凡家裏洗衣掃地的活兒我也搶著幹……
雷銘上大四的時候,卻已經有幾家IT公司給他發來了聘書,隻等他做最後的決定;而我,也已經成為了公司裏的業務骨幹。本來,我以為生活可以如同我的想象一樣,平靜而恬淡的過下去,不用改變,也不必改變——最起碼,現在的我很享受這樣的日子,和雷銘似友非友,似親非親,似情人非情人……卻能相濡以沫,不用費心去想將來,不用擔心明天的我們會何去何從……
然而,天卻從來不遂人願,就在我寧願當起縮頭烏龜得過且過的悠然生活之時,就在雷銘畢業的前夕,一件意料之外的事情,卻打破了我和雷銘原有的那種平靜和平衡。
說起這件事的起因,唉,至今想起來,也真夠烏龍的。
話說就在雷銘畢業前一周的某天早晨,由於我和雷銘昨天晚上一場激烈的運動,導致我脫了力,連帶著一向很準時的生物鍾也失了效,待第二天早上醒來的時候,已經是天大白。
當醒過神來之際,看到外麵的天色,我頓時預感到大事不好,趕緊翻身看了看放在床凳上的鬧鍾,登時嚇得我倏地坐了起來——時針已經走向了8:15!要知道,我們9:00就打考勤啊!
全勤獎,我這個月的全勤獎!
趕緊一股腦地爬起來,用最快的速度翻身下床,開始翻箱倒櫃的找衣服……弄得屋子裏一片乒乒乓乓的聲音。
“唔……”雷銘被我弄出來的聲音吵醒,睜著睡眼惺忪的眸子,揉揉,不解地問我,“青青,怎麼了?大清早的,怎麼火燒火燎的?”
聽到他的問話,我正在衣櫃裏翻找衣服的手停了停,回過頭,充滿哀怨地剜他一眼,“還好意思說!這都怪你!我上班快遲到了啦!”急得直跺腳。
“嗯,遲到……”他半眯著眸子點了點頭,似乎還未清醒一般,剛閉上眼,突然又像想起了我剛剛話裏的意思,頓時眼睛一睜,倏地從被窩裏爬將起來,“遲到?你說你快遲到了?”他快速地翻身下床,毫不介意自己身體的裸露,執起床凳上的鍾看了看,瞬間變了臉色。
“糟了糟了,真快遲到了,怎麼辦?怎麼辦?”他急得直打轉轉。
我白他一眼,“我怎麼知道怎麼辦?”大吼,又別過頭,不敢看他裸露性感的身材,隻能撇下眼角集中精神邊繼續找我的衣服穿上邊念叨他,“我隻知道,我趕不上8:30的那趟公交車,我這個月一百塊的全勤獎就真打水漂了!到時看我不得讓你喝幾天稀飯把那一百塊給省出來!”我用我認為最最有效的方法表達了我對他的不滿。
果然,聽了我的話,雷銘全身得瑟了一下,急中生智般的終於眼睛一亮,“有了!”衝我打了個勝利的手勢,“快快,我用自行車送你去公交車站……如果趕不上,打的也行啊!我幫你付錢!”說完,也不容我分說,三下五除二地穿好了自己的衣服,然後抓住我的手就往門外拽。
“欸欸欸……”我被他拖著往外走,卻拚命的想反抗,“雷銘,放開我,快放開我!我……”
他頭也不回,繼續拽我往前走,轉瞬間已經到了門口,伸手擰開了大門,“姐,你放心,有我在,保證不會讓你遲到的,也保證不會讓你丟掉一百塊錢的!”說得信誓旦旦。
可是我卻哭笑不得。
“雷銘,放手啦,快放手!”我尖叫,使勁地擰開他的手,“放開我啦……我的裙子拉鏈……還沒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