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 為什麼說喜愛遊戲是孩子的天性,怎樣為孩子創設遊戲的環境與條件(1 / 1)

遊戲能夠帶給孩子許多歡樂,使孩子心情愉快,能夠有效地促進孩子身心的發展。一歲前的孩子就能夠做許多遊戲。例如:半歲的孩子能發出“噢、哎、伊、呀”等很多聲音,這時大人就可以和他們一起玩發聲遊戲,大人和孩子一起重複某些聲音,逗引孩子把各種聲音繼續下去,並誘發孩子發出更多的音;“藏貓貓”可以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快樂,母親用手遮住自己的臉,然後突然揭開,孩子會“咯、咯、咯”地開心大笑;“放進去、拿出來”的遊戲,既可以發展孩子手的動作,又可以培養孩子愉快的情緒。兩三歲的孩子除了可以玩搭積木、滾球、“過家家”等模仿成人活動的遊戲外,他們對自然界的沙、水有很大興趣,他們看見地上的沙土就用手去抓,看見水盆就要把手伸進去拍打,看見地上的小水坑就要故意用腳去踩一踩。家長不要禁止孩子,而要創設條件,讓孩子能夠安全、自在、痛快地玩沙、玩水。家長可以在院子裏準備一個木製或塑料的沙盤,裏麵裝上幹淨的細沙,再準備小鏟、小桶等玩沙用具。大人可以教給孩子一些玩沙的方法,例如,用手和小鏟堆砌沙堆,用小桶搬運沙子,用瓶子蓋扣住沙子“拍饃饃”等。水源充足的地方,可以用水盆盛上幹淨水,裏麵放上小瓶、小蓋、小勺等。孩子用這些東西把水倒來倒去,會玩得十分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