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現在三歲半了,上幼兒園小班,為了不輸在起跑線上,我現在讓孩子學習寫字,但我發現她對於寫字不太熱衷,每天都是我扶著她的手寫,請問她這麼大的孩子適合寫字嗎?”

寫字是一項精細的、大腦與肌肉的聯合活動,不符合3歲兒童的身心發展特點。寫字需要高度的協調能力和精確的力量調控,從幼兒的生理、心理發展來說,3歲孩子的神經抑製機能還很差,不能過久地抑製自己的行動,或者從事過分細致的作業活動;在知覺方麵,孩子常常表現出籠統、不精確的特點,較難區別相似的文字;在空間方位知覺方麵,還不能掌握左右方位的相對性和角度,3歲孩子對上、下方位掌握還不穩定;在手的運動感覺方麵,孩子手的骨骼肌肉遠遠沒有達到成熟程度,手部關節骨化過程還沒有完成,手部肌肉的力量也很差,不能勝任需要持久用力的動作;幼兒的手、眼、腦的協調能力也差,他們寫字時,眼睛總要盯住筆尖轉,為了能看到筆尖運動,便歪著身子,側著腦袋,並盡量使右側的肩、肘、腕向前。因此說,過早要求幼兒以從左到右、從上到下的正確姿勢和筆順書寫文字是“強人所難”。也就是說,從生長發育的角度來看,3歲兒童是不適合學習寫字的,3歲幼兒大小肌肉群發育滯後,動作協調能力差,過早進行書寫訓練,不正確的書寫姿勢會影響孩子的體格發育,還會引起肌肉緊張,從而導致幼兒產生厭惡心理。

培養學齡前兒童書寫能力必須結合兒童的生理和認知發展特點。根據調查,2~4周歲的幼兒,90%處於塗鴉狀態;5周歲的幼兒,95%能準確地臨摹畫畫,但卻有75%的幼兒不能以正確的筆順、姿勢穩定地書寫簡單的漢字;6周歲以上的幼兒基本上能以正確的姿勢、筆順準確地書寫簡單的漢字。一般來說,小班的孩子主要學習正確的握筆姿勢和坐姿,“塗鴉”是他們最為“得心應手”的方式;到了中班,可以讓孩子適當地練習一些漢字的基本筆畫,學習數字的書寫;進入大班後,可以開始教孩子學寫自己的名字和一些簡單的常用字,比如“人、口、日、水、山”之類。係統學習寫字基本上是孩子入小學以後的事,不宜在幼兒期就提倡。

總之,對2~3歲的孩子,主要是讓孩子們在玩耍中通過具體形象來學習和“塗鴉”,不宜過早讓孩子進行抽象和枯燥的寫字練習。否則,就會違背兒童身體和心理發展特點和規律,這是有害而無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