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每本書前麵我都寫了序文,但這次我卻不想寫解釋的話。
不過有一件事應當在這裏聲明一下:我並未到過日本“注釋1”,本書中關於日本的話都是從一位朋友那裏聽來的,因此就有人疑心我用了那位朋友做“模特兒”。這不是事實。這樣的誤解幾乎使我得罪一位朋友。我寫《霧》,和寫以前的幾部長篇一樣,我用來作主人公的“模特兒”的不止是一個人,卻是許多人。那樣的人我接觸過不少,印象很深,因此寫出來以後,會使朋友們覺得大有人在。於是他們就以為我是在寫某人的事,或者拿某人作“模特兒”。我從已經出版的幾部小說中得到了這種不愉快的經驗,所以這次特別作一個鄭重的聲明。
還有一層,我平素寫文章時把“底”“的”“地”三字的用法分得很清楚:“底”字作名詞所有格的語尾,“的”字作形容詞的語尾,“地”字作副詞的語尾。(這種用法並非我所創始,在五四運動以後的幾年間頗流行。)但這篇小說在《東方雜誌》上連續發表的時候,卻被編輯先生把“底”字通統改作了“的”字。現在我也懶得把它們一一改回來,就率性讓“底”字不見於本書罷。“注釋2”
巴金 1931年11月。
“注釋1”我去日本,還是1934年冬天的事。(1936年春注)
“注釋2”這《霧》的序是為新中國書局出版的《霧》寫的。1936年1月《霧》改由良友圖書公司刊行,我寫了《總序》便刪去了它。1955年3月上海平明出版社重印《霧·雨·電》,我又恢複了這篇《序》,隻是刪去這最後的一段。(1987年冬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