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查風波的由來(1 / 3)

1991年海灣戰爭慘敗後,伊拉克總統薩達姆心存不服,企圖生產一滴致命的生化武器,報仇雪恨。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核查小組堅持徹查到底,於是美伊糾紛乍起。在97年底開始的新一波海灣危機中,聯合國與美國對伊拉克展開了不同的攻勢。美國在海灣戰爭中出於各種考慮,沒有把薩達姆趕下台。現在,他又向美國挑戰。美國人惱火了,試圖搞掉薩達姆,否則誓不罷休。而聯合國的態度卻不盡然。安南秘書長力主外交解決,他穿梭各國,化解了危機。

1991年海灣戰爭後,伊拉克不甘慘敗,暗地裏生產聯合國禁止的生化武器。聯合國為此成立了特委會,派出武器專家小組赴伊核查。薩達姆心有不甘,挑戰專家小組,試圖取消製裁。1998年1月,核查危機再起高潮。

1998年1月,海灣地區形勢驟緊,戰火大有一觸即發之勢:13日,美國揚言可能采取單方麵行動,教訓伊拉克;

17日,薩達姆呼籲伊拉克人民自願參加軍訓,抗擊美國威脅;

20日,伊拉克稱已經作好準備,動員起100萬人馬隨時發動聖戰;

21日,克林頓警告伊拉克不要玩火;

24日,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召開高層會議,會後放風說,軍事進攻將從30日開始進入倒計時;

海灣危機再起。山雨欲來風滿樓。

危機因何而起?動因何在?戰火能否避免?一係列問題牽動著世人的心。

危機的直接導火線是聯合國武器核查小組。1月12日,伊拉克聲稱,核査小組毫無誠意,對伊拉克不公正,搞間謀活動,絕對不能允許它檢查總統府,因為事關國家主權。

17日,薩達姆在公開演講中揚言,除非很快取消製裁,否則將在幾個月內停止聯合國的一切武器核查工作。

核査小組是何種機構,竟令薩達姆大動肝火?

曆史向前追溯到1991年。

武器核查,特委會的特權

1991年4月18日,為了解決海灣戰爭的遺留問題,聯合國通過了大量新決議,以執行聯合國687號決議所規定的眾多的媾和條件。根據687號決議要求,秘書長向安理會建議組成一個特別委員會,負責實施銷毀伊拉克的生物、化學武器及射程超過150公裏的彈道導彈的計劃。

4月22日,由包括五常任理事國在內的21國成員組成的特別委員會成立。它先後向伊境內派出多批專家核查小組,其中有關核能力的視察和處理是和原子能機構聯合進行的。

5月20日,安理會通過692號決議,決定設立賠償基金用以支付科威特等受害國對伊提出的索賠要求,決議還決定設立一個由安理會15個理事國組成的理事會,負責管理這一賠償基金。決議還要求伊拉克應從石油出口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向該基金繳納賠償款項。

根據687號決議規定,秘書長在5月中旬成立了劃分伊科邊界的委員會。該委員會由秘書長任命的3名獨立的專家和伊、科各派1名代表組成,以標定伊科兩國1963年邊界條約商定的邊界。該委員會規定將按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定,有關邊界劃分的決定將是不可更改的。邊界委員會的工作取得了進展,1992年3月該委員會宣布已完成了在邊界地區的工作,4月17日它向安理會提出報告,正式確定了伊科邊界。

安全理事會第687號決議是一個綜合性決議,共34段,規定了在該地區恢複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具體條件。這個決議是這場衝突結束後一個月多一點於4月3日通過的。伊拉克於4月6日正式接受該決議提出的條件。安全理事會作出過一係列關於伊拉克占領科威特的後果的決議,第687號決議是第14個。

安全理事會在該決議中要求伊拉克尊重1963年同科威特簽訂的邊界協議,賠償科威特及其他國家由於伊拉克對科威特的非法入侵和7個月的占領所造成的損害,交出和銷毀大規模毀滅性武器。

6月17日,安全理事會一致通過第699(1991)號決議,決定按第687號決議規定銷毀伊拉克境內被禁止的武器的費用全部由伊拉克負擔。安全理事會說,秘書長將就伊拉克履行這些義務的最有效方式提出建議。安全理事會要求所有會員國提供最大量的現金和實物援助,以確保迅速有效地銷毀這些武器。

被禁止的武器包括:化學和生物武器;射程超過150公裏的彈道導彈;核武器及核武器可用材料。安全理事會還決定,所有國家應繼續阻止向伊拉克出售或供應一切類型的常規武器和軍事裝備。

受到禁止的還有:這些武器的研究、發展、支助和製造設施;有關的彈道導彈的修理和生產設施;根據許可證用於生產、利用或儲存被禁止項目的技術;用於培訓或技術支助服務的人員或物資。

安全理事會在6月17日還通過了第700(1991)號決議,核可了便於國際上充分執行第687號決議武器禁運條款的準則。安全理事會的製裁委員會將監測武器禁運並每3個月向安全理事會報告一次。

秘書長在給安全理事會的報告中建議國際組織采取適當步驟,協助確保充分遵守武器禁運。

秘書長根據第687號決議於4月設立了一個由21名成員組成的伊拉克裁軍特別委員會。

在第687號決議的第9(b)段中,安全理事會明確要求:\"對伊拉克的生物、化學和導彈能力進行立即的現場視察\";伊拉克向特別委員會移交明確規定要\"銷毀、拆除或使其變成無害\"的武器,並由伊拉克在特別委員會監督下銷毀它的一切導彈能力,包括發射器;特別委員會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提供拆除伊拉克核武器可用材料所要求的協助。

4月22日,羅爾夫·埃克烏斯(瑞典)被任命為特別委員會執行主席,羅伯特·L。蓋洛西(美國)被任命為副執行主席。

特別委員會的其他成員來自: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加拿大、中國、捷克斯洛伐克、芬蘭、法國、荷蘭、尼日利亞、挪威、波蘭、英國、蘇聯和委內瑞拉。

特別委員會負責處理有關生物和化學武器、彈道導彈、核武器能力、以及遵行和行動支助的問題。技術專家充任視察員、處理小組成員和現場支助官員。原子能機構將監督拆除核武器可用材料。

特別委員會的工作將分3個階段進行:搜集和評估情報;處理武器和設施;監督核查和遵行情況。特別委員會在工作中將檢查所搜集的情報是否符合現場的實際情況,評估處理武器和設施的任務的大小以及確定執行該任務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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