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朋友說,誰會傻到跟一個最愛的人結婚?

她有一個最愛的人,一直放心裏,也見過麵,但不常見,一年之中也就那麼三兩回。每次,他跑了很遠,她跑了很遠,到一個他們都很愛的城市,幽會。

當然上床,要不然幹嗎做情人呢?朋友說。但是,朋友又反對經常與他碰頭,她說:“再堅挺的男人也有疲軟的狀態,我可不想看到他很委靡的情形。”女友是一個愛情完美主義者,她對愛情還是心懷期待的,所以,能夠有一個能愛、可以愛的人在那,就不要輕易把他打碎。

這個朋友的做法很讓我欣賞,因為,人世間有一個最大的悲劇,不是得不著,而是,得著了你愛的那個人,但以後的日子,你們卻越來越遠,甚至,成了冤家。成了末路。

沒有比這個更讓人心痛的吧。

相反,我這個朋友卻能把這種關係處理得這麼好,確實不容易。

她跟他無疑是有愛情的,而且,還愛得不淺。

他們是大學校友。那時候,他已經有了自己的愛人,而她,也有喜歡自己的人,本來,如果按照小說的發展模式,他們應該各自離開自己的戀人,然後,走到一起。但,他們並沒循著這樣的一條老路走下去,這也許讓人失望吧。四年來,他們維持了最好的、最脈脈的友誼,她是懂他的,他也是。但,他們都沒明說。直到,他們大學畢業,分處兩個不同的城市,這才發現,原來,他們是相互想念的。隻是,此時都已不自由,再想又能怎樣?

於是,就隔著城、相望,隔著山與水的千裏距離,彼此守護。

就那樣,每年見那麼幾次,或者她去他的城,或者他來她的城,也或者,相約去另外的地方,但,都是很懂得、很珍惜的那種,不打擾別人也不破壞別人。

我想,她們這種情人關係可能會讓許多女人羨慕吧。因為,維持一種“情人”關係——他是你的,你也是他的,兩情相悅,相互愛戀,沒有比這更好的了。而如果結婚,經常在一起待著,則很容易就生矛盾,甚至起了敵視和糾紛。

看來,女友還是很聰明的。

另外,女作家張小嫻雖然在她的小說裏極盡戀愛之能事,但生活中她也不得不承認,最美的愛情在距離,保持情人關係,永遠不要結婚。一結婚就玩完,我們知道,所以我們不結婚,享受,不用承擔約束,這可能就是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人不結婚的理由。

YQC也說,最美的愛情在距離,最好的戀人是觸不到的戀人,我想確實如是。

還有,周傑倫曾經在《安靜》裏唱的:“我會學著放棄你,是因為我太愛你。”是的,因為太愛,所以放棄,所以——不結婚!

那麼,誰會傻到跟一個自己最愛的人結婚?誰舍得?因為,一旦結婚幸福就會變成束縛,親密也就變成逃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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