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在飛機上碰到一個女孩子,她從安徽大學剛剛畢業,要去某地找工作,她說傷感,四年竟然沒戀愛,而她一直在盼著。

我笑了,我在她那個年齡,跟她一樣,是地地道道的愛情至上主義,我無數次地想:要是有一個女孩多好,有一個美女多好。她懂文學,浪漫,有氣質,涵養更不必說,我跟她在一起,全心全意地,我沒有別的想法,不再胡來,我就是要對她忠誠,直到我們都滿頭白發。

年輕時,大家都是浪漫的種子,即使再粗俗的人,看起來也都是為愛要生要死的樣子,可是,長大之後,許多人變了,他們覺得,愛情不再是人生的重要部分,轉而去尋求世俗的成功,去尋求財富與社會地位,去尋求一切讓人滿足的東西。

然而卻始終有另一部分人,他們一直都將愛情當作自己的宗教,自己的信仰,他們一直都在尋找真愛的路上,為了愛,可以拋棄所有。對他們來說,愛情就是生命,不是生命的一部分;有愛情,他們的生命就複活了,沒愛情,他們的人生就枯萎了,他們最喜歡的人是倉央嘉措,最愛念的詩是,“那一夜,我聽了一宿梵唱,不為參悟,隻為尋你的一絲氣息。那一月,我轉過所有經輪,不為超度,隻為觸摸你的指紋。那一年,我磕長頭擁抱塵埃,不為朝佛,隻為貼著你的溫暖。那一世,我翻遍十萬大山,不為修來世,隻為佑你平安喜樂。”

他們還喜歡林黛玉和賈寶玉的故事,寶黛的愛情,就是他們的愛情模板,但問題是,寶玉和黛玉從來就沒有過世俗的生活,他們的卿卿我我太超凡脫俗了,而世俗的男女,誰有那個資本?還有,徐誌摩怎麼遇難的?為了趕林徽因的演講會。所以,徐誌摩的那句,“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也自然就成了這些人的座右銘。

羅素在自傳裏坦承:“我所以追求愛情,有三方麵的原因。首先,愛情有時給我帶來狂喜,以致使我寧願犧牲生命中其他一切。其次,愛情可以擺脫孤寂。最後,在愛的結合中,我看到了古今聖賢以及詩人們所夢想的天堂的縮影,這正是我所追尋的人生境界。”

盡管愛情被描述得這麼美好,愛情依然不過是人世的一個經曆而已,它不是人生的全部,最多隻是一部分,許多時候,愛情還隻能排在溫飽發展健康和快樂等後麵,沒有了溫飽發展健康和快樂,人生活著便會失去基礎,而沒有了愛情,人一樣會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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