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六(1 / 3)

[宋紀二十六]起柔兆敦牂正月,盡強圉協洽八月,凡一年有奇。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景德三年(遼統和二十四年。丙午,一零零六年)

春,正月,辛未,始置常平倉。

先是言事者請“於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江、淮、兩浙每州計戶口多少,量留上供錢自千貫至二萬貫,令轉運使擇清幹官主之,專委司農寺總領,三司無得移用,每歲夏秋準市估加錢收糴,貴則減價出糶,俟十年有增羨,則以本錢還三司。”詔三司集議,請如所奏。大率萬戶歲糴萬石,止於五萬石;或三年以上不糶,則回充糧廩,別以新粟補之。

二月,丙子,權三司使丁謂等言:“唐宇文融置勸農判官,檢戶口田土偽濫等事,今欲別置,慮益煩擾。而諸州長吏,職當勸農,乃請少卿監、刺史、閤門使以上知州者並兼管內勸農使,餘及通判並兼勸農事,轉運使、副並兼本路勸農使。”詔可。勸農使人銜自此始。

甲申,升宋州為應天府,以太祖舊籓也。

丙戌,以唐張九齡九世孫元吉為韶州文學。元吉詣闕獻明皇墨跡及九齡真圖、告身、故錄之。

複置都大發運使,以度支員外郎馮亮為之。

丁亥,樞密使王繼英卒。

遼人既和,朝廷無事,寇準頗矜其功。帝待準極厚,王欽若深嫉之。一日,會朝,準先退,帝目送準,欽若因進曰:“陛下敬畏寇準,為其有社稷功邪?”帝曰:“然。”欽若曰:“澶淵之役,陛下不以為恥,而謂準有社稷功,何也?”帝愕然曰:“何故?”欽若曰:“城下之盟,《春秋》恥之。今以萬乘之貴而為澶淵之舉,是盟於城下也,何恥如之!”帝愀然不悅。欽若曰:“陛下聞博乎?博者輸錢欲盡,乃罄所有出之,謂之孤注。陛下,寇準之孤注也,斯亦危矣!”由是帝顧準稍衰。

準在中書,喜用寒俊,每禦史缺,輒取敢言之士,它舉措多自任。同列屢目吏持例簿以進,準曰:“宰相所以進賢退不肖,若用例,吏職耳。”因卻而不視。

戊戌,準罷為刑部尚書、知陝州。以參知政事王旦為工部尚書、平章事。旦入謝,便坐,帝謂曰:“寇準以國家爵賞過求虛譽,無大臣體,罷其重柄,庶保終吉也!”

初,張詠在成都,聞準入相,謂僚屬曰:“寇公奇才,惜學術不足耳。”及準知陝,詠適自成都還,準送之郊,問曰:“何以教準?”詠徐曰:“《霍光傳》不可不讀。”準莫喻其意,歸,取其傳讀至,“不學無術”,笑曰:“此張公謂我也!”

己亥,以參知政事馮拯為兵部侍郎,王欽若為尚書左丞,陳堯叟為兵部侍郎,並知樞密院事;以趙安仁為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樞密都承旨韓崇訓、東上閤門使馬知節並儉署樞密院事。崇訓,重贇子也。

三月,乙已,客星出東南。太常丞任隨上言曰:“諫議大夫、司諫、正言雖有數員,但充位屍祿而已。願陛下擇賢士,黜具臣,懸賞罰之文,立勸懲之道。其兩省諫官,並準有唐故事,定其員數,優其俸給,限以遷官之年月,責以供職之否臧。其或獻替推誠,彌縫勵節,言事有裨於時政,抗章不避於天誅,則請行甄擢以勸眾焉。其或屍利無慚,弼違有闕,務引腹非之咎,多致麵從之諛,則請行降黜以勵眾焉。夫如是,則賢者勸,惰者激,庸者退,懦者立,朝廷之士鹹願效忠而報國矣。”帝覽而嘉之,己未,詔:“諫臣悉心獻替,賞罰之典,斷在必行。”

是月,始命朝臣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其後又增置一員,以閤門祗候充。

夏,四月,丙子,幸崇文院觀四庫圖籍。

壬辰,命使六人巡撫益、利、梓、夔、福建等路,犒設將吏,存問父老,疏決係囚,仍案察官吏能否、民間利害以聞。時屯田員外郎謝濤使益、利路,及還,舉所部官三十餘人,宰相以為多,濤乃曆陳其治狀,且願連坐。奉使舉吏連坐自濤始。

乙未,種放賜告歸終南山。

複詔群臣轉對。

五月,壬寅朔,司天言日當食,帝避正殿不視事,百官各守其司。既而陰翳不見,帝語宰相曰:“此非朕德所致,但喜分野之民不被其災耳。”

司天奏周伯星見,群臣上表稱賀。知雜禦史王濟乘間言於帝曰:“瑞星實符聖德;然唐太宗以家給人足豐年為上瑞,臣願陛下日謹一日,居安慮危,則為瑞大矣。”帝嘉納之。

甲辰,趙德明遣其兵馬使賀守文來貢。先是向敏中及張崇貴與德明議立誓約,久未決。德明雖數遣使修貢,然於七事訖莫承順,累表但雲乞先賜恩命,徐議之。時已有詔許德明毋納靈州,既又賜敏中等詔,諭德明止遣子弟入宿衛,及毋得攻劫西路進奉,蕃部縱有爭競,並取朝廷和斷,它約悉除之,然亦不聽回圖往來及放行青鹽之禁。乙已,敏中等言:“二事苟不如約,恐乖前議。請皆與之。”帝以德明變詐難信,儻務姑息,必貽後患,複賜敏中等詔,令熟計複奏。

丙午,命王欽若、陳堯叟同修《時政記》,每次月十五日送中書。

度支副使李士衡言:“關右自不禁解鹽已來,計司以賣鹽年額錢分配永興、同、華、耀四州軍,而永興最多,於民不便,請減十分之四。”詔悉除之。

先是內帑歲出緡錢三十萬助陝西軍資,及士衡為轉運使,言歲計可自辦,遂罷給。帝將幸洛,士衡獻粟五十萬斛,又以三十萬斛饋京西,朝廷以為材,故召令佐三司。

萊蕪監判官歐陽冕,求應賢良方正,而大言自薦,以姬旦、皋、夔為比,且雲:“使臣日試萬言,一字不改,日覽千字,一句不遺。”由是促召赴闕,令中書試五論、三頌、諸詩四十首,共限萬言。題既出,冕惶駭,自陳“止應賢良,不應萬言,幸假貸!”乃以所上表示之,冕不敢複言。至晡,但成五論、一頌,共三千字。既奏禦,帝令問表中所陳條目,冕伏躁妄之罪,現授下州司戶參軍。

左諫議大夫陳省華卒。省華有吏幹,妻馮氏,性嚴,訓諸子尤力,不許事華侈,堯叟既貴,孝謹益不衰,掌樞密時,弟堯佐直史館,堯谘知製誥,與省華同在北省,諸孫任官者十數人,宗親登科者又數人,榮盛無比。客至,堯叟等皆侍立其側,客不自安,多引去。舊製,登樞近者母妻即封郡夫人,堯叟初拜,以父在朝,止封其妻,而母但從夫邑封;堯叟表讓,朝廷以彝製,不聽。省華卒既逾年,帝乃封其母郡太夫人,後進封滕國,年八十餘,尚無恙。

涇、原、儀、渭都鈐轄秦翰、知鎮戎軍曹瑋等各請出兵討賊,帝以德明累遣使修貢,慮失誠信,不許。德明初請命於朝,瑋言:“繼遷擅河西地二十年,兵不解甲,使中國有西顧之憂。今國危子弱,不即禽滅,後更強盛難製。願假臣精兵,出其不意,擒德明送闕下,複以河西為郡縣,時不可失。”朝廷方欲以恩致德明,寢其書不報。

丁巳,幸北宅視德恭疾。己未,德恭卒。

是月,遼幽皇太妃和罕於懷州,囚夫人伊勒蘭於南京,餘黨皆生瘞之。

六月,丙子,群臣固請聽樂,從之。

南平王黎桓卒,諸子爭立,攻戰連月,有司請發兵平之。帝以桓素修職貢,豈宜伐喪,不許,而以郡曄為緣海安撫使,令譬曉之。

丁醜,京東轉運使張知白上疏曰:“司天奏周伯星見,此聖德動天而辰象昭瑞也。臣聞懼亂者治必興,思危者安必久。陛下誠能戒謹抑畏,日新其德,則瑞星不出,臣亦稱賀。苟異於是,則瑞星雖出,臣亦不敢同眾人之賀也。況今西北二隅雖罷征戰之役,然以比諸古者屈膝稱臣,款塞內附,則亦事異而禮殊矣。”帝覽疏,謂輔臣曰:“知白以諫官在外而乃心朝延,可謂知所職矣。”

庚寅,以殿中丞王旭同判吏部南曹。旭,旦之弟也。自旦為政,旭避嫌不複厘事。至是虞部員外郎王矩,言旭前宰緱氏,廉白有政績。帝謂旦曰:“旭之幹敏,朕亦素知,且屢有言其才堪任京府傣佐者。”旦以避嫌懇辭,帝曰:“朝延用才,不可以卿故使之淪滯。”帝欲授三司判官,旦又固讓,故有是命。後數日,旭引對選人,帝麵賜緋魚,謂旦曰:“朕向不知卿弟猶衣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