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2 / 3)

甲午,遼主駐獨盧金。

十一月,乙未朔,遼遣使括馬,以將伐夏故也。

遼主將城西邊,命東路統軍使耶律多珍相地及造戰艦。多珍因成樓船百三十艘,上置兵,下立馬,規製堅壯,遼主嘉之。

戊戌,景福殿使、入內都知王守忠領武信留後。尋詔守忠如正任班,它無得援例。守忠遂移閤門,欲綴本品坐宴閤門,從之。

侍禦史何郯言:“祖宗典法,未嚐有內臣殿上預宴之事,此弊一開,所損不細。伏望指揮下閤門速行改正,一遵舊製。”初,西上閤門使錢晦亦言:“天子大朝會,令宦官齒士大夫坐殿上,必為四夷所笑。”然竟為奏定坐圖。及郯又言,守忠自知未允,宴日,辭而不赴。

己亥,作皇帝欽崇國祀之寶。真宗嚐為昭受乾符之寶,凡齋醮表章用焉。及大內火,寶焚,止用禦前之寶。於是下學士院定其文,命宰相陳執中書付有司別刻之。

乙卯,以起居舍人、直史館、知諫院王贄為天章閣待製。

張貴妃既得立,甚德贄,密賜贄金幣以巨萬計。嚐謂人曰:“我家諫官也。”及將受冊禮,欲得贄捧冊,中書言攝侍中,故事必用待製以上,於是驟進贄職。

以殿中侍殿史何郯為禮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初,台知雜闕,執政欲進其黨,帝特用郯,且諭郯曰:“卿不阿權勢,故越次用卿。”

詔:“河北水災,民流離道路,男女不能自存者,聽人收養之,後毋得複取;其傭雇者,自從私券。”

丁巳,李用和兼侍中。

遼封皇子和囉噶為越王,阿倫為許王。賜太弟重元金券。重元子尼嚕古,由安定郡王進封楚王。遼主嚐與重元宴酣,許以千秋萬歲後傳位,重元甚喜,驕縱不法。又因雙陸賭居民城邑,遼主屢不競,前後已償數城。重元恃寵多過,朝臣無敢言者。一曰,複博,伶人羅衣輕指其局曰:“雙陸休癡,和你都輸去也。”遼主始悟,不複戲。

壬戌,以畿內物價翔貴,於新城外置十二場,官出來,裁其價以濟貧民。

癸亥,賜王貽水、李用和笏頭金帶。故事,非二府大臣不賜,惟張耆在樞密院兼侍中嚐賜之。

時雨潦害稼,壞堤防,兩河間尤甚。十二月,乙醜朔,頒德音,改明年元曰皇祐,降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出內藏錢帛賜三司貿粟,以賑河北流民,所過,官為舍止之,所齎物無收算。

丁卯,貴妃張氏行冊禮,群臣表賀。

丙子,詔三司:“河北沿邊州軍客人入中糧草,改作四說之法,每以一百貫為率,在京支錢三十貫,香藥、象牙十五貫,在外支鹽十貫,茶四十貫。”用權發遣鹽鐵判官董沔請複行三說之言,而加以末鹽為四說也。

庚辰,判大名府賈昌朝言:“自九河盡滅,獨存漯川,而曆代徙決不常,然不越鄆、濮之北,魏、博之東,即今澶、滑大河曆北京朝城,由莆台入海者也。國朝以來,開封、大名、懷、滑、澶、鄆、濮、棣、齊之境,河屢決,天禧三年至四年夏連決,天台山旁尤甚,凡九載,乃塞之。天聖六年,又敗王楚。景祐初,潰於橫壟,出至平原,分金、赤、淤三河,經棣、濱之北入海。近歲海口壅閼,淖不可浚,是以去年河敗德、博間者凡二十一。今夏潰於商胡,經北都之東,至於武城,遂貫禦河,曆冀、贏二州之城,抵乾寧軍南,達於海。今橫壟故水,尚存三分,金、赤、淤河,皆已堙塞,惟出雍京口以東,大決民田,乃至於海。自古河決為害,莫甚於此。朝廷以朔方根本之地,禦備契丹,取材用以饋軍師者,惟滄、棣、濱、齊最厚。自橫壟決,財利耗半,商胡之敗,十失其八九。況國家恃此大河,內固京師,外限戎馬,祖宗以來,留意河防,條禁嚴切者以此。今乃帝流散出,甚至有可涉之處。欲救其弊,草若東複故道,盡塞諸口。案橫壟以東至鄆、濮間,堤埽具在,宜加完葺。其堙淺之處,可以時發近縣夫,開道至鄆州東界。謹繪漯川、橫壟、商胡三河為一圖上進,惟陛下留省。”詔翰林學士郭勸、入內內侍省都知藍元用與河北、京東轉運使再行相度修複黃河故道利害以聞。

遼主姊秦晉國長公主,始嫁蕭特布,改適蕭哈裏,又適蕭呼敦,俱以不諧離婚;是年,乃適韓國王蕭惠。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皇祐元年(遼重熙十八年。己醜,一零四九年)

春,正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遼將伐夏,留其賀正使不遣。己亥,遣使以伐夏來告。

辛醜,命翰林學士虞城趙概權知貢舉。

丙午,遼主如鴛鴦濼。

戊申,以河北水災,罷上元張燈,停作樂。

庚戌,太傅致仕鄧國公張士遜卒。車駕臨奠,翼日,謂輔臣曰:“昨有言庚戌是聯本命,不宜臨喪;朕以師臣之舊,故不避。”文彥博曰:“唐太宗辰日哭張公謹,陛下過之遠矣。”贈上遜太師、中書令,諡文懿,禦篆其墓碑曰“舊德之碑”。

丙辰,遼主獵於霸特山。行軍都部署耶律義先遣人奏富努裏之捷。

己未,詔以緡錢二十萬市穀種,分給河北貧民。

辛酉,詔曰:“自古為治,必戒苛察,近歲風俗,爭事傾危,獄犴滋多,上下睽急,傷累和氣,朕甚悼焉!自今言事者,非朝廷得失,民間利病,毋得以風聞彈奏,違者坐之。”殿中侍禦史餘杭張祹,言不當禁禦史、諫官風聞言事,不報。

癸亥,鑄“皇祐元寶”錢。

二月,丁卯,彗出虛,晨見東方,西南指,曆紫微至婁,凡一百一十四日而沒。詔:“自今月五日不禦正殿,其尚食所供常膳,亦宜減省,中外臣僚,極言當世切務。”

以前刑部員外郎張友直為史館修撰,用其父士遜遺奏也。禦史何郯言:“史館修撰,故事皆試知製誥;友直素元學術,不當得。”乃改集英殿修撰。

戊辱,以河北疫,遣使頒藥。

己已,以龍圖閣直學士崇安劉夔為樞密直學士、知鄆州兼京東西路安撫使。

時民流京東,盜賊多起,帝將益兵為備,問誰可守鄆者,宰相以夔對,遂擢用之。夔至鄆,發廩賑饑民,賴全活者甚眾,盜賊衰止,賜書褒諭。

辛未,以知青州、資政殿學士富弼為禮部侍郎。

初,河北大水,流民入京東者不可勝數。弼擇所部豐稔者五州,勸民出粟,得十五萬斛,益以官廩,隨所在貯之。擇公私廬舍十餘萬區,散處其人,以便薪水。官吏自前資待闕寄居者,皆給其祿,使即民所聚,選老弱瘠病者廩之。山林陂澤之利,有可取以為生者,聽流民取之,其主不得禁。官吏皆書其勞,約為奏請,使它日得以次受賞於朝;率五日遣入以酒肉飯糗勞之,人人為盡力。流民死者,為大家葬之,謂之叢塚,自為文祭之。及流民將複其業,又各以遠近受糧歸。凡活五十餘萬人,募而為兵者又萬餘人。帝聞之,遣使慰勞,就遷其秩。弼曰:“救災,守臣職也。”辭不受。前此救災者,皆聚民城郭中,煮粥食之,饑民聚為疾疫及相蹈籍死,或待哺數日,不得粥而仆,名為救而實殺之。弼所立法,簡便周至,天下傳以為式。

詔發京師禁軍十指揮赴京東西路駐泊,以備盜賊,京東西路鈐轄並兼本路安撫都監。京東安撫使富弼,言本路遽增屯禁軍,慮搖人心,欲量增一兩指揮。詔:“兵已就道,俟將來歲豐,令還京師。”

宣徽北院使、武昌節度使、判延州程琳請代,己卯,加同平章事,再判延州。

琳嚐獲戎奠,不殺,戒遣之,夏人亦相告毋捕漢民。久之,詐以五百戶驅牛羊叩邊請降,言遼兵至衙鬥矣,國中亂,願自歸。琳曰:“遼至彼帳下,當舉國取之,豈容有來降者?吾聞夏人方捕叛者,此其是邪?不然,誘我也。”拒不受。已而賊果將騎三萬臨境上,以捕降者為辭。琳行諜知之,閉壁倒旗,戒諸將勿動。賊以為有備,遂引去。

遼耶律義先之討富努裏也,多所招降,乙酉,俘其猷長托德勒以歸。遼主手詔褒獎,以功封武昌郡王,改南京統軍使。旋請統軍司錢營息以贍貧民,未及期而軍器完整,民得休息。

自遼人以伐夏來告,邊候稍警,帝禦便殿,訪近臣以備禦之策。權三司使葉清臣對曰:“陛下臨馭天下二十八年,未嚐一日自暇逸,而西北二邊,頻歲為患,豈非將相太臣不得其人,不能為陛下張威德以致此乎?慶曆初。劉六符來,執政不能折衝樽俎,隻煩一介之使,坐致二十萬物。匱膏血以奉外敵,此有識之士所為長太息也。今詔問北使詣闕,以西戎為名,即有邀求,何以答之。臣聞誓書所載,彼此無求,況元昊叛邊,累年致討,遼人豈有毫發之助!今彼國出師,輒求我助,幹盟違約,不亦甚乎!若使辯捷之人判其曲直,我直彼曲,豈不憚服!苟肆侵淩,方河朔災傷之餘,野無廬舍,我堅壁自守,縱令深入,其能久居?即無所因糧,則亟當遁去。然後選擇驍勇,遏絕歸師,設伏出奇,邀擊首尾,若不就禽,亦且大敗矣。”

淯井蠻寇邊。

三月,庚子,禦延和殿,召輔臣觀新造渾儀木樣,時命日官舒易簡、於淵、周琮等參用梁令瓚、李淳風舊製改鑄渾儀也。

辛醜,命戶部副使包拯往河北提舉計置糧草。

乙巳,高昌國貢於遼。

先是燕趙國王洪基有疾,遼主親詣其帳視之。壬子,以洪基疾愈,赦雜犯死罪以下。

癸醜,賜進士江夏馮京等一百七十四人及第、一百六十人出身、二百九人同出身於崇政殿。甲寅,賜諸科及第並出身五百五十人於觀文殿。

詔徙河北闕糧處士兵及戍兵近南州軍,候經置邊儲有備,複令還屯,從包拯言也。廣平二臨馬牧共占邢、浼、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前已廢其一,然漳河沃壤,民猶不得耕,拯請悉以賦民,從之。

丁巳,烏庫遣使送款於遼,五國節度使耶律珊圖所招徠也。

庚申,以遼人告伐夏,遣權知開封府錢明逸等報聘,且致贐禮。

夏,四月,甲子,禦崇政殿,閱知澶州宋守信所獻衝陳無敵流量弩等器八種。

庚午,命包拯與河北四路安撫使、轉運司議省冗官及汰軍士之不任役者以聞。

癸酉,遼以南府宰相杲錫為南京統軍使。

癸未,梓州轉運司言淯井監夷人平。

丁亥,右司諫錢彥遠上勸農疏曰;“本朝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皆帶勸農之職,徒有虛文,無勸導之實。謂宜置勸農司,以知州為長官,通判為佐官,舉清強幕職、州縣官為判官,先以墾田頃畝及戶口數、陂塘、山澤、溝洫、桑柘著之於籍,然後委勸農官設法勸課,除害興利,俟歲終農隙,轉運司考較而賞罰之。”帝嘉納焉。

五月,丁酉,以祠部員外郎任顓為河東轉運使。帝以河北嚐賜內庫金帛,今亦以五十萬濟河東闕乏。顓辭曰:“朝廷始命使,委以經製財用,而遽乞金帛以往,不可。”帝善之。

甲辰,五國猷長名率所部附於遼。

丙午,幸後苑寶岐殿,觀劉麥,顧謂輔臣曰:“朕新作此殿,不欲植花卉而歲以種麥,庶知穡事之不易也。”

執政龐籍言殿中丞、館閣校勘範鎮有異材,不汲汲於進取。丁巳,特遷直祕閣。

戊午,遼五國節度使耶律珊圖授左監門衛上將軍。

六月,壬戌朔,遼以韓國王蕭惠為河南道行軍都統,趙王蕭孝友、漢王特布副之。時遼師分三道,惠等所將者為南道,其北道則行軍都統耶律達和克將之,中道則遼主自將,尚未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