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二(2 / 3)

乙巳,帝謂龐籍曰:“諫官、禦史,必用忠直淳厚、通世務、明治體者,以革浮薄之弊。”籍既承聖諭,自是中書奏詔舉台官,必以帝語載敕中。

十一月,辛亥,詔以“漳、泉州、興化軍,自五代以來,計丁出米甚重,或貧不能輸。自今泉州、興化軍舊納七鬥五升者,主戶與減二鬥五升,客戶減四鬥五升;漳州納八鬥八升八合者,主戶減三鬥八升八合,客戶減五鬥八升八合,為定製。”初,龐籍為福建轉運使,請罷漳、泉、興化軍丁米,有司持不可;及籍為宰相,遂行之。

甲子,遼命東京留守司總領戶部內省事。

丁卯,遼罷中丞記錄職官過犯,令承旨總之。

乙亥,帝謂輔臣曰:“江、淮連年荒歉,如聞發運司惟務誅剝,以敷額為能,雖名和糴,實抑配耳。其減今年上供米百萬石。”因詔免災傷人戶所輸鹽米。先是河北饑,三司益增江、淮米以餉河北,及江、淮饑,有司責米數如常歲,度支副使梅摯奏減之。

十二月,庚辱,翰林天文院新作渾儀成,禦撰《渾儀總要》十卷,論前代得失,已而留中不出。

乙酉,遼以太後行再生禮,肆赦。

戊子,中書言:“諸房人吏稽違案牒者,自來量行罰典,終未革心。欲籍其名目,以輕重為差,其罰數多及情重者,取旨黜逐。”從之。

戊戌,以資政殿學士吳育知陝州。始,命育兼翰林侍讀學士,育辭以疾,固請便郡。帝謂近臣曰:“育剛正可用,但嫉惡太過耳,宜聽其便。”因遣中使賜以禁中良藥。不半歲,又徙汝州。

先是包拯請除範祥權本路轉運副使,令擘畫鹽法利害,計置沿邊斛鬥,事歸一局,易為辦集。而三司使田況亦請久任祥,使專其事。己亥,以祥為陝西轉運副使,仍賜金紫服以寵之。

庚子,詔:“文武官年七十以上未致仕者,更不考課遷官;其有功於國,有惠於民,當加賞者,勿拘。”

以益州鄉貢進士房庶為試校書郎。庶,成都人,宋祁嚐上其所著《樂書補亡》二卷,田況自蜀還,亦言其知音。既召赴闕,庶自言:“嚐得古本《漢誌》雲:‘度起於黃鍾之長,以子穀秬黍中者,一黍之起,積一千二百黍之廣度之九十分,黃鍾之長一為一分。’今文脫‘之起積一千二百黍’八字。故自前世以來,累黍為尺以製律,是律生於尺,尺非起於黃鍾也。且《漢誌》‘一為一分’者,蓋九十分之一。後儒誤以一黍為一分,其法非是。當以秬黍中者一千二百實當中黍盡得九十分,為黃鍾之長,九寸加一以為尺,則律定矣。”直秘閣範鎮是之,乃言曰:“李照以縱黍累尺管,空徑三分,容黍千七百三十;胡瑗以橫黍累尺管,容黍一千二百,而空徑三分四厘六豪;是皆以尺生律,不合古法。今庶所言,實千二百黍於管,以為黃鍾之長,就取三分以為空徑,則無容受不合之差,校前三說為是。請如其法,試造尺律,更以古器參考,當得其真。”乃詔王洙與鎮同於修製所依庶說造律尺籥,上之。帝召輔臣同觀,又令庶自陳其法,因問律呂旋相為宮事,令撰圖以進。是時胡瑗等製樂已有定議,特推恩而遣之。鎮為論於執政曰:“今律之與尺,所以不得其真,由累黍為之也。累黍為之者,史之脫文也。古人豈以難曉不合之法書之於史,以為後世惑乎!易曉而必合者,房庶之法是矣。今庶自言其法,依古以律而起尺,其長與空徑、與容受、與一千二百黍之數,無不合之差。誠如庶言,此至真之法也。”執政不聽。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皇祐四年(遼重熙二十一年)

春,正月,辛亥,徒英州別駕唐介為全州團練副使、監郴州酒稅。

遼主如混同江。

王堯臣、王守忠、陳旭等,校慶曆、皇祐總四年天下財賦出入,凡金幣絲纊薪芻之類,皆在其數,參相耗登,皇祐元年入一億二千六百二十五萬有奇,而所出亡餘;為書七卷,丙辰,上之。詔送三司,取一歲中數以為定式。

庚申,乾寧軍獻古鍾,詔送詳定大樂所。

丙寅,聽吉州司理參軍祝紳持兄服。紳幼亡父母,養於兄嫂,已嚐為嫂服,至是又請解官持兄喪。帝曰:“近蓋有匿父母喪而幹進者,今紳雖所服非禮,然不忘鞠養恩,亦可勸也。可聽之,仍候服闋日,與幕職官、知縣。”

詔:“昨為唐介顯涉結附,合行降黜,亦慮言路或阻,尋與除遷。尚恐言事之臣有所顧忌,禦史台、諫院,其務盡鯁直以箴闕失。”

二月,戊寅,帝謂輔臣曰:“東南歲比不登,民力匱乏,嚐詔蠲歲漕百萬石。今發運使施昌言、許元乃欲分往兩浙、江南調發軍儲,是必謀誅剝疲民,求羨餘以希進耳,宜約束之。”因詔昌言等遵前詔,毋得輒有科率。

庚辰,以兵部郎中考城傅求為戶部副使。

慶曆末,求自梓州路轉運使移陝西。時關中用當十鐵錢,盜鑄不可勝計,求獻策請變錢法。至境,問民所乏,貸以種糧錢,令麥熟納償,而薄取其息,民大悅。求急檄州縣,凡散二百八十萬緡。已而朝廷變法,遂下令,以小鐵錢三折大鐵錢一。民出不意,破產失業,自經者眾,而盜鑄亦衰止。所貸得麥四十萬斛,商人入粟於邊而受錢於中都,歲五百萬緡。時河北奏乞線,朝廷未有以給,求言本道倉廩實,請以所當受錢畀之,帝嗟賞。自康定用兵,陝、華以西移稅輸於邊,民力大困,求令輸本郡,而轉錢以供為糴,民受其惠而兵食亦足。王堯臣詳定課績,上其事實;賜詔褒之。尋召入,權糾察在京刑獄,於是擢副三司。

癸未,命禦史中丞王舉正與三司同詳定冗費。

是月,遼主如魚兒濼。

三月,丁未,以知諫院包拯為龍圖閣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居數月,徙為高陽關路安撫使。因籍一路吏民積歲所負公錢十餘萬,悉除之。

丙辰,蠲江南樂、西路民所貸種糧。初,帝謂輔臣曰:“頃江南歲饑,貸種糧數十萬斛,且屢經寢閣,而轉運司督索不已。比聞民貧不能盡償,非遣使安撫遠方,無由上達,其蠲之。”

壬戌,出內藏庫絹十萬,下三司以助軍費。

丙寅,河東、陝西都部署司言郭諮所進獨轅衝陣無敵流星弩,可以備軍用,詔弓弩院如樣置之。尋以諮為鹿延路鈐轄,給所製弩五百,募土兵教之。既成,經略使夏安期言其便,詔置獨轅弩車。

戊辰,以全州團練副使、監郴州稅唐介為秘書丞。

辛未,詔雜買務:“自今凡宮禁所市物,皆給實直,其非所闕者,勿得市。”初,帝謂輔臣曰:“國朝鑒唐宮市之患,特置此務,以京朝官、內侍參主之,且防擾人。近歲物非所急者一切收市,擾人甚矣。”故降是詔。

夏,四月,戊寅,禁內宿臣寮聚會。

先是內出欹器一,陳於邇英閣禦坐前,諭丁度等曰:“朕思古欹器之法,試令宮人製之,以示卿等。”命以水注之,中則正,滿則覆,虛則欹,率如《家語》、荀卿、淮南之說。帝曰:“日中則昃,月盈則虧;朕欲以中正臨天下,當與列辟共守此道。”度拜曰:“臣等亦願無傾滿以事陛下。”因言太宗嚐作此器,真宗亦嚐著論。庚辰,帝製《後述》以賜度等。

丙戌,遼遣使來賀乾元節,其國書始去國號,稱南、北朝,且言書稱大宋、大契丹非兄弟之義。帝召二府議之,參知政事梁適曰:“宋之為宋,受之於天,不可改。契丹亦其國名。自古豈有無名之國!”又下兩製、台諫官議,皆以講和以來,國書有定式,不可輒許。乃詔學士院答遼書,仍舊稱大契凡、大宋。其後遼複有書,亦自稱大契丹如故。初,知製誥韓綜為館伴,北使欲複書如其國但稱南、北朝。綜謂曰:“自古未有建國而無號者。”北使慚,遂不複言。其後北使來,朝廷擇館伴者,時綜已卒,帝曰:“孰有如韓綜者乎?”

初,依智高貢方物,求內屬,朝廷拒之。後複貢金函書以請,知邕州陳珙上聞,不報。智高既不得請,又與交趾為仇,且擅廣源山澤之利,遂納亡命,數出敝衣易合,給言峒中饑,部落離散,邕州信其微弱,不設備。乃與廣州進士黃瑋、黃師宓及其黨儂建中、儂智忠等日夜謀入寂。一夕,焚其巢穴,給其眾曰:“平生積聚,今為天火所焚,生計窮矣。當拔邕州,據廣州以自王,否則必死。”是日,率眾五千沿鬱江東下,攻破橫山寨,寨主張日新、邕州都巡檢高士安、欽、橫州同巡檢吳香死之。

五月,乙巳朔,儂智高破邕州,執知州陳珙、通判王乾祐、廣西都監張立。初,賊圍城,珙令乾祐守來遠門,權都監李肅守大安門,指使武吉守朝天門。張立自賓州來援,既入,珙犒軍城上,酒行而城破。珙、立、乾祐及節度推官陳輔堯、觀察推官唐鑒、司戶參軍孔宗旦皆被執,兵死者千餘人。智高閱軍資庫,得所上金函,怒謂珙曰:“我請內屬,求一官以統攝諸部,汝不以聞,何也?”珙對嚐奏不報;索奏章,不獲,遂扶珙出。珙病目,不能視,惶恐呼萬歲,求自救,不聽,並立、乾祐、輔堯、鑒、宗旦害之。立臨刑,大罵不屈,逾月,得其屍如生。

當智高未反對,邕州有白氣出庭中,江水溢。宗旦以為兵象,度智高必反,以書告珙。珙怒,詆之曰:“司戶狂邪?”及智高破橫山寨,宗旦即載其親詣桂州,曰:“吾有官守不得去,無為俱死也。”既而賊執宗旦,欲任以事,宗旦叱賊,且大罵,遂被害。

智高既得邕州,即偽建大南國,僭號仁惠皇帝,改年啟曆,赦境內,師宓以下皆稱中國官名。

丙午,以太常丞致仕導江代淵為祠部員外郎。淵事親孝,舉進士甲科,得清水主簿,歎曰:“祿不及親,何以為!”即還家教授,坐席常滿。王拱辰安撫兩川,遺書欲起之,托疾不往見。楊日嚴知益州,又薦之,遂以太子中允致仕。謝絕諸生,著《周易旨要》、《老佛雜說》數十篇。至是翰林學士田況上其書,詔優加兩官。

庚戌,詔:“國子監直講,自今選通經有行實、年四十以上者為之。”時侍禦史梁蒨言:“近日薦楊忱為學官,忱年少輕肆,不可用。”故降是詔。忱,偕之子也。

癸醜,儂智高入橫州;丙辰,入貴州;庚申,入龔州;辛酉,入藤州;又入梧州、封州,知封州曹覲死之。時嶺南州縣無備,守將多棄城走。封州士卒才百人,又無城隍以守,或勸覲避賊,覲正色叱之曰:“吾守臣也,有死而已,敢言避賊者斬!”賊至,覲率從卒決戰,不勝,被執。賊捽使拜,且誘之曰:“從我得美官,以女妻汝。”覲詈曰:“人臣惟北麵拜天子,我豈從爾苟生邪!”賊猶惜不殺,徙置舟中。覲不食者兩日,探懷中印章授其從卒曰:“我且死,若求間道,以此上官。”賊知其無降意,害之,至死罵賊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