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五十七]起強圉作噩八月,盡屠維大淵獻三月,凡一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二年(遼清寧三年)
八月,乙巳朔,知襄州、兵部員外郎、知製誥賈黯,降知郢州。黯請解官就養,不報,乃棄官去,為禦史吳中複所劾,故降。
詔編集樞密院機要文字,樞密副使程戡提舉,從樞密使韓琦言也。
丁未,琦又言:“天下見行《編敕》,自慶曆四年以後,距今十五年,續降四千三百餘件,前後多抵牾,請加刪定。”乃詔宰臣富弼等及參知政事曾公亮同提點詳定《編敕》。
戊申,兗國公主出降。己酉,駙馬都尉李瑋入謝,宴於禁中。
辛亥,遼主作《君臣同誌華夷同風詩》,後亦屬和,並進於太後。
丁卯,建廣惠倉。初,韓琦請罷鬻諸路戶絕田,募人承佃,以夏秋所輸之課給在城老幼貧乏不能自存者。即建倉,乃詔逐路提點刑獄司專領之,歲終,具所支納上三司。
戊辰,知諫院陳旭言:“比日內降營求恩賞者甚多,請令中書、樞密院推劾,以正幹請之罪。”從之,仍榜禦史台、閤門。
是月,翰林學士歐陽修奏疏言:“陛下向未有皇嗣,尚有公主之愛,上慰聖顏。今既出降,漸疏左右,則陛下萬幾之暇,處深宮之中,誰可與語言,誰可承顏色!臣愚亦謂宜因此時,出自聖意,於宗室中選材賢可喜者錄以為皇子,使其出入左右,問安視膳,以慰聖情。”
翰林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吏部郎中王洙、病逾月,帝遣使問。九月,甲戌朔,洙卒,賜諡曰文,禦史吳中複言洙官不應諡,乃止。
庚辰,詔內臣為鈐轄、都監者,逐路止置一員。
乙酉,樞密院言:“自今舉使臣,須本路安撫、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方為舉主。其在京文臣非知雜禦史、武臣非觀察使以上所舉,毋得施行。”從之。
庚子,遼主幸中會川。
遼遣樞密使蕭扈等來請禦容。冬,十月,巳酉,以翰林學士胡宿為回謝使,使於遼,禮賓使李綬副之,且許以禦容,約賀正使置衣篋中交致焉。
遼主謁祖陵。庚申,謁讓國皇帝及世宗廟。辛酉,奠酎於玉殿。
辛未,贈太尉兼侍中劉平諡曰壯武。
初,三司言:“商旅於榷貨務入見錢算東南鹽,歲課四百萬緡,諸路般運不足而課益虧,請選官置司以主之。”十一月,癸西朔,置江、淮南、荊湖製置司句當運鹽公事一員。
丙子,遼以左伊勒希巴瑪嚕為契丹行宮都部署。
丁醜,以禮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馬遵為吏部員外郎、直龍圖閣,以疾自請也。遵尋卒,錄其子侄二人。遵性樂易,言時政得失,不為激訐,故多見推行,杜衍、範仲淹皆稱道之。
己卯,以河北提舉便糴糧草薛向提點河北刑獄,仍兼提舉便糴糧草。當河北大水,民乏食,詔輟太倉米六十萬斛以賑之;向以為北人不便食粳,且漕路回遠不時至,請出本司米四十萬石以代之。
丙申,詔三司使、副,體量在省判官才否以聞,從知諫院陳旭言也。
戊戌,以昭德軍節度使、知並州龐籍為觀文殿大學士、戶部侍郎、知青州。初,司馬光建議築堡,籍檄麟州如光議。及郭恩等敗歿,詔侍禦史張伯玉按鞫,籍匿光初所陳事,故光得以去官免責。而籍為禦史劾奏,罷節度使,光不自安,三上書乞獨坐其罪,不報。
己亥,殿中丞、國子監直講孫複,治《春秋》,著聞於時。既疾,韓琦言:“請選書吏給紙劄,命其門人祖無擇即家錄之。”書藏秘閣,特官其子。複卒,又賜錢十萬。複惡胡璦為人,在太學常相避。璦治經不如複,而教養諸生過之。
庚子,高麗貢於遼。
先是王洙侍邇英閣,講《周禮》至三年大比,帝曰:“古者選士如此,今率四五歲一下詔,故士有抑而不進者。為今之計,孰若裁其數而屢舉也!”下有司議,鹹請易以間歲之法,則無滯才之歎;薦舉數既減半,主司易以詳較,得士必精。十二月,戊申,詔:“自今間歲貢舉,進士、諸科,悉解舊額之半;又別置明經科;舊置說書舉,今罷之。其不還鄉裏而寓戶它州以應選者,嚴其法。每秋試,自縣令、佐察行義,保任之,上於州;州長、貳複審察得實,然後上本道使者類試。已保任而後有缺行,則州、縣皆坐罪;若省試而文紕繆,坐元考官。”又用孫抃奏,諸州解試額多而中程少者,不必足額。
庚戌,遼禁職官於部內假貸貿易。
辛亥,立內降關白二府法。
癸醜,詔:“大臣所舉館職,自今令中書籍記姓名,候在官員數稍少,即選文行為眾所推者與試,其考校無得假借等第。”從知諫院陳旭言也。
戊辰,遼以太皇太後不豫,曲赦行在五百裏內囚。己巳,太皇太後殂,諡欽哀。欽哀自聽政,弑其嫡後,為國人所不服。既廢而複迎,以不得顓政,猜忌興宗,然猶幹預政事。郡王特布家奴濟哩節告其主,言涉怨望,鞫之無驗,當反坐,以欽哀言,竟不加罪,亦不斷付其主,僅籍沒焉。寧遠軍節度使蕭白掠烏庫德寽勒都詳兗迪嚕之女,強為妻,亦因欽哀言,僅杖而奪其官。興宗末年,政刑廢弛,亦多由欽哀使然。時欽哀諸弟惟孝友尚存,先以柴冊恩遙授洛京留守,致仕,至是進封豐國王。
是歲,夏改元奲都。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三年(遼清寧四年)
春,正月,壬申朔,遼主如鴨子河。
己卯,以福州進士陳烈為安州司戶參軍。
烈篤於孝友,從學者數百人。天章閣待製曹穎叔知福州,薦之,授本州州學教授。於是翰林學士歐陽修又薦之,故有是命。烈皆辭不受。
甲申,封江夏民妻張氏為旌德縣君,表其墓曰“烈女”。初,裏中惡少謝師乞過其家,持刀逼張,欲與為亂,張大罵;至以刃斷其喉,猶能走禽師乞以告鄰人。事聞,特褒異之。
丁亥,遼知易州事耶律普德秩滿,部民請留,許之。
二月,癸卯,遼遣林牙蕭福延來告喪,帝為發哀於內東門幄殿,輟視朝七日。
先是太常博士吳及既除喪,擢秘閣校理。乙巳,改右正言、諫院供職,複上疏請擇宗室子以備儲副。既又言:“開寶詔書,內侍年三十,聽養一子為嗣,並以名上宣徽院,違者抵死。比年此禁益弛,夭絕人理,陰累聖嗣,願詔大臣明示舊製,上順天意,以綏福祐。”帝嘉納之。
丙午,遼詔伊勒希巴諸路鞫死罪,獄雖具,仍令別州縣覆案,無冤然後決之,稱冤者即具奏。
庚戌,遼主如魚兒濼。
三月,辛未朔,命翰林學士歐陽修兼侍讀學士,修以侍讀多冗員,固辭不拜。
甲戌,詔禮部貢舉。
戊寅,遼募天德、鎮武、東勝諸處之勇健者,籍之為軍。
己卯,以起居舍人範鎮知製誥。鎮自罷言職,每因事未嚐不以儲嗣為言。及知製誥,正謝,又麵論曰:“陛下許臣複三年矣,願早定大計。”
甲午,遼肆赦。
丙申,詔三司編天下《驛券則例》,從樞密使韓琦請也。
夏,四月,甲辰,遼主謁慶陵。
甲子,資政殿大學士吳育卒,贈吏部尚書,諡正肅。
乙醜,罷修睦親宅祖宗神禦殿,初從歐陽修言也。
五月,癸酉,右正言吳及言:“太宗朝嚐給三司判官禦前印紙曆子,令批書課績。今其書雖存,而無考校之法。請自今,歲終案功過而升黜之。”詔以及所言錄示三司使張方平。
遼葬欽哀太後於慶陵。
初,鹽鐵副使郭申錫,受詔視河,與河北都轉運使李參論議不相中,訟參遣小吏高守忠齎《河圖》屬宰相文彥博;禦史張伯玉,亦奏參朋邪,結托有狀。以事連宰相,乃詔天章閣待製盧士宗、右司諫吳中複推劾,而申錫、伯玉皆不實。伯玉以風聞免劾;乙酉,降申錫知滁州,尋改知濠州。
遼主如永安山清暑。
六月,丙午,吏部尚書、平章事文彥博,罷為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郭申錫、張伯玉攻彥博雖不勝,彥博亦不自安,數求退,帝許之。
以樞密使、工部尚書韓琦依前官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樞密使、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賈昌朝罷為鎮東節度使、右仆射兼侍中、景靈宮使。
文彥博始求退,諫官陳旭等恐昌朝代之,乃疏昌朝交通女謁,建大第,別為客位以待宦官;又,宦官有矯製者,樞密院釋弗治。昌朝由此罷。初,溫成皇後乳母賈氏,宮中謂之賈婆婆,昌朝以姑事之;諫官劾昌朝交通女謁,指賈氏也。
以觀文殿大學士、兵部尚書宋庠、樞密副使、禮部侍郎田況,並為樞密使。帝初欲用王堯臣為樞密使,當製學士胡宿固抑之,乃止。
以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張昪為樞密副使。
庚戌,以權知開封府包拯為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拯言:“東宮虛位,群臣數有言者,未審聖意何久不決?”帝曰:“卿欲誰立?”拯曰:“臣為宗廟萬世計耳,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臣行年七十,且無子,非邀後福者。”帝喜曰:“徐當議之。”拯又言:“近年內臣祿秩、權任,優崇稍過,惟陛下裁抑。”又言:“累年以來,製敕才下,未逾月而輒更,奏語方行,又隨時而追改。民知命令之不足信,則賞罰何以沮勸!欲乞今後臣僚上言利害,並請先下兩製集議,如可經久,方許頒行,不可數有更易。”又陳教養宗室之法,請條責諸路監司及禦史府自舉屬官,諫官、禦史不避二府薦舉者,聽兩製得至執政私第,事多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