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七(1 / 3)

[宋紀一百一十七]起柔兆執徐六月,盡十二月,凡七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六年(金天會十四年)

六月,己亥,兵部侍郎胡世將兼權吏部侍郎。

庚子,大理少卿張彙等言獄空,詔嘉獎,仍免表賀。

甲辰,給事中呂祉試尚書刑部侍郎,充都督行府參議軍事。

顯謨閣待製、新知鄂州王庶知荊南府,兼荊湖北路經略安撫使。

荊南屢為盜殘,庶與士卒披荊棘,致財用,治城隍,繕府庫,廨舍畢修,陶瓦為民室廬,辟市區如承平時。流庸四集,喜曰:“公可恃,我其安於此矣!”庶曰:“府庫未充也。”乃下令:“有欲吾田者,肆耕其中,吾不汝賦;有能持吾錢出而得息者,視其息與去之日多少,授其職有差。”武吏爭出應令。未幾,還輸其息,府庫大充,得以養兵,遂成軍,隱然為雄籓。

乙巳夜,地震。

戊申,權戶部侍郎王俁兼權禮部侍郎。

己酉,詔曰:“朕以菲德,奉承大統,遭時艱厄,敵偽相挻,軍旅方興,賦役重困,寤寐恫矜,未知攸濟。乃六月乙巳地震,朕甚懼焉。政之失中,吏之無良,怨仇滋彰,乖氣致沴,坤厚之載,搖動靡寧。變不虛生,緣類而應,永思厥咎,在予一人。凡內外臣庶,有可以應變,輔朕之不逮者,其各悉意以言,毋諱朕躬,毋悼後害。州郡守長近民之官,宜為朕惠養凋瘵,安輯流亡,察冤係,禁苛擾,毋倚法以削,毋縱吏為奸。惟茲卿士,小大惕恭,各祗乃事,以副朕寅畏天地,側身銷變之意。”

遣內侍往淮南撫問右仆射張浚,仍賜銀合茶藥,以浚將渡江巡按故也。

浚以為“東南形勢,莫重建康,實為中興根本,且使人主居此,則北望中原,常懷憤惕,不敢自暇自逸。而臨安僻居一隅,內則易生安肆,外則不足以召遠近,係中原之心。”遂奏請聖賀以秋冬臨建康,撫三軍而圖恢複。

浚又渡江撫淮上諸屯,屬方盛暑,浚不憚勞,人皆感悅。時防秋不遠,浚以方略諭諸帥,大抵先圖自守以致其師,而後乘機擊之。遂命淮西宣撫使劉光世自當塗進屯廬州,與韓世忠、張俊鼎立,又遣權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進屯泗州。軍聲大振。

壬子,帝禦正殿,疏放臨安府等見禁輕刑,以大暑故也。

戊午,詔:“兩淮沿江守臣,並以三年為任。”

癸亥,張浚加食邑一千戶,食實封四百戶。浚出按淮甸,故降旨加恩焉。

時浚密遣人至燕山回,知道君不豫,淵聖遺書金帥求絹。浚遂奏:“臣近得此信,不勝痛憤。願陛下剛健有為,成敗利害,在所不恤。況孝弟可以格天,推此心行之,臣見其福,不見其禍也。”

故太子中舍、知封州曹覲,賜諡忠肅。故右讚善大夫、知康州趙師旦,賜諡莊湣。

皇祐中,儂智高入寇,二人皆身捍賊而死。曾開在廣東,援五年十一月詔書為之請,至是賜之。

甲子,詔:“自今諸州流寓舉人,每十五名解一名;不及十五人,令本路漕司聚類附試,仍不拘路分。召文臣二員結除名罪委,所保不得過三人。”用國子監請也。

秋,七月,壬申,太常少卿何愨權尚書禮部侍郎。

癸酉,尚書吏部尚書兼侍講劉大忠試兵部尚書。

甲戌,試尚書刑部尚書呂祉,給事中晏敦複,並試吏部侍郎;祉仍兼都督行府參議軍事。

庚辰,行營前護副軍都統製王彥發荊南,以所部八字軍萬人赴行在,統製官焦文通、備將趙撙等皆從焉。

是月,淮南宣撫使劉光世克壽春府。

八月,己亥,吉州萬安縣丞司馬光族曾孫宗,召添差兩浙路轉動司幹辦公事,主光祠祀。

庚子,集英殿修撰、權都督行府參議軍事劉子羽,祠部員外郎、都督行府主管機宜文字熊彥詩,撫諭川、陝還,至行在,新除權禮部侍郎何愨亦自行府歸,帝皆召見之。

甲辰,張浚自江上入朝,力陳建康之行為不可緩,朝論不同,帝獨從其計。

先是三大帥既移屯,而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嶽飛亦遣兵入偽齊地。偽知鎮汝軍薛亨,素號驍勇,飛命統製官牛皋擊之,擒亨以獻,引兵至蔡州,焚其積聚。

眉州布衣帥維籓,治《春秋》學,累舉不第,至是赴行在上《中興十策》,請車駕視師。帝下其議於朝,浚以為可用。會牒報劉豫有南窺之意,趙鼎乃議進幸平江。

詔:“百司隨從人比四年三分減一;應軍旅非泛支降錢穀差出,並隨從行在所處分。其餘百司常程事務,留臨安府,聽行宮留守司予決;內有不可予決者,即申奏行在所。”

丙午,顯謨閣直學士、知臨安府梁汝嘉為巡幸隨賀都轉運使。

丁未,觀文殿學士、新知紹興府秦檜充醴泉觀傳,兼侍讀、行宮留守;觀文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盂庾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行宮同留守,權許赴尚書省治事。

詔:“景靈宮神禦,令溫州四孟行禮,俟還臨安日如舊。”

戊申,詔賜沿江諸帥曰:“天地之大義,莫重於君臣;堯、舜之至仁,無先於孝悌,一自衣冠南渡,敵馬北侵,五品弗明,兩宮未返。念有國有家之道,必在正名;盡事父事君之誠,詎宜安處!將時巡於郡國,以周視於軍師。爾其慎守封圻,嚴戒侵擾,虔共乃職,謹俟朕行。”

湖北、京西安撫司第四副將、武經郎楊再興,引兵複西京之長水縣。

詔侍從官更互赴行在所供職。

時戶部侍郎王俁先往平江措置,於是兵部尚書劉大中、工部侍郎趙霈從,仍以大中兼權吏、禮部尚書,趙霈兼權戶、刑部侍郎。又命殿前司統製官趙密彈壓舟船,帶禦器械劉錡與管軍解潛同總禁衛。時吏部侍郎呂祉,戶部侍郎劉寧止,皆為行府屬,近臣留行宮者,惟吏部尚書孫近、侍郎晏敦複、刑部尚書胡交修、中書舍人傅崧卿、左司員外郎樓炤、殿中侍禦史石公揆、監察禦史蕭振、李誼而已。

尚書兵部侍郎胡世將充徽猷閣直學士、知鎮江府。

庚戌,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孫近充龍圖閣學士,複知紹興府。

辛亥,太廟神主發臨安。

詔:“今者車駕巡幸,措置約束,務從簡省,如陳設之具,已有儀鸞,舟船牽挽,已有兵梢,膳羞之奉,不過隨宜。切恐所過州縣,帟幕供帳,極於侈靡,舟船人夫,煩於調發,飲食膳羞,過求珍異,以至應副百司,極其所須以為己功,不恤民力,皆非恭儉愛民之意。戒飭州縣,勿為侈費;若排辦太過,有苦於百姓者,令監司按劾。”

癸醜,徽猷閣待製、樞密都承旨兼都督行府參議軍事郭執中卒。帝覽遺表歎息,特贈徽猷閣直學士,賜其家銀帛二百匹兩。

丙辰,金追尊九代祖以下曰皇帝、皇後,定始祖、景祖、世祖、太祖、太宗廟皆不祧。

丁巳,詔權罷講筵,俟過防秋日如舊。

己未,戶部乞依四年例,預借江、浙民戶來年夏稅絹之半,盡令折納米斛,約可得二百餘萬,庶幾儲蓄稍豐,詔本部勘當。於是兩浙絹各折七千,江南六千有半,以米斛價例紐折,每匹折米二石。

壬戌,中書舍人傅崧卿兼權戶部侍郎,吏部侍郎晏敦複兼權工部侍郎。

癸亥,左司諫陳公輔請奏廕無出身人並令銓試,經義或詩賦、論策三場,以十分為率,取五分合格。雖累試不中,不許參選,亦不許用恩澤陳乞差遣,詔吏部措置。其後吏部請試律外止益以經義或詩賦一場,年三十五以上累試不中之人,許注殘零差遣,餘如公輔所奏,從之。

金主詔曰:“齊國與本朝軍民訴訟相關者,文移署年,止用天會。”

甲子,廢白州為博白縣,隸瓊州;龔州為平南縣,隸潯州。

九月,丙寅朔,帝發臨安府。

先詣上天竺寺焚香,道遇執黃旗報捷,乃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嶽飛所遣武翼郎李遇。先是飛遣統製官王貴、郝晸、董先引兵攻虢州盧氏縣,下之,獲糧十五萬斛。

帝已登舟,召守臣李謨即舟中奏事,遂宿北郭之稅亭。

丁卯,禦舟宿臨平鎮。

戊辰,帝次崇德縣,縣令趙渙之入對。帝問以民間疾苦,渙之言無之;又問戶口幾何,渙之不能對。乃削渙之二秩,仍令張彙治罪。趙鼎曰:“陛下所以延見守令者,正欲知民間疾苦耳。”帝曰:“朕猶恨累日風雨,不能乘馬,親往田間問勞父老。”

己巳,次皁林,帝謂宰執曰:“嶽飛之捷,兵家不無緣飾,宜通書細問;非吝賞典,欲知措置之方爾。”張浚曰:“飛措置甚大,今已至伊、洛,則太行一帶山寨,必有通謀者。自梁青之來,彼意甚堅。”趙鼎曰:“河東山寨如韋銓輩,雖力屈就金人招,而據險自保如舊,亦無如之何,羈縻而已。一旦王師渡河,此輩必為我用。”帝曰:“斯民不忘祖宗之德,吾料之,必非金人所能有。”鼎等曰:“願陛下修德,孜孜經營,常如今日也。”

庚午,帝次秀州。

辛未,禦舟次平望。

壬申,帝次吳江縣。

偽齊故相張孝純遣其客薛筇間道走行在,上書言利害。先是劉麟嚐養俠士蒯挺等二十餘人,待以殊禮,李純自言得其陰謀。又言:“金人於沿海州縣置通貨場,以市金漆、皮革、羽毛之可為戎器者,以厚直償之,所積甚眾。孝純言於豫曰:‘聞南人治舟久矣,旦暮乘風北濟,而所在岸口視之恬然,儻利於吾,彼寧不為之禁!’豫大懼,遽罷通貨場。”又請分兵守京西諸州,斷貝勒之糧道,搗劉豫之巢穴,則淮南、關陝之兵不攻自解。又言:“山東長吏皆本朝舊人,日望王師之來,爭為內應以贖前罪。惟李鄴有異誌,不複心懷本朝。”孝純嚐與鄴論及朝廷,鄴曰:“死無所憚,但恐如陸漸之禍,惡名終不可免。”故孝純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