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一(2 / 3)

中書舍人吳秉信試尚書吏部侍郎。

九月,庚子朔,奉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禦前諸軍都統製、知興州吳璘領禦前諸軍都統製職事,判興州。自建炎以來,未嚐有使相為都統製者,故改命之。

璘嚐自著書,號《兵要大略》,謂:“金人有四長,我有四短,當反我之短以製彼之長。蓋彼之所長,曰騎兵,曰堅忍,曰甲重,曰弓矢。吾當集蕃、漢所長而用之,故以分隊製其騎兵,以番休迭戰製其堅忍,製其甲重以勁弓強弩,製其弓矢則以遠克近,以強製弱。”其說甚備。至於陳法,有圖而無書焉。

辛醜,沈該等言安南人欲買撚金線緞,此服華侈,非所以示四方,帝曰:“華侈之服,如銷金之類,不可不禁。近時金絕少,由小人貪利,銷而為泥,甚可惜。天下產金處極難得,計其所出不足以供毀之費。雖屢降指揮,而奢侈之風終未能絕,須申嚴行之。”

乙巳,翰林學士陳誠之兼侍讀、同知樞密院事。

癸醜,禦史中丞湯鵬舉兼侍讀、權尚書兵部侍郎。

甲子,湯鵬舉言:“西清次對,超躐禁從,所以褒有德而顯有功也。敷文閣直學士秦塤,敷文閣待製秦堪,敷文閣待製吳益,皆以庸瑣之才,恃親昵之勢,可謂無功無德者也,其可直西清而充次對乎?請鐫褫職名,示天下以至公之道。”詔:“鵬舉所論,甚協公議。然朕以秦檜輔佐之久,又臨奠之日,麵諭檜妻,許保全其家。今若遽奪諸孫與婿職名,不惟使朕食言,而於功臣傷恩甚矣!可令中外知朕此意,今後不得更有論列。”

冬,十月,己巳朔,右朝議大夫、知明州王俁試尚書戶部侍郎。

丙子,拱衛大夫、忠州防禦使、兩浙西路兵馬鈐轄邵宏淵為殿前司前軍統製。

乙酉,金葬始祖以下十帝於大房山。

丁酉,詔:“前特進張浚,依舊永州居住,俟服闋取旨。”

先是浚奉母喪歸葬於蜀,行至江陵,會以星變求直言。浚慮金數年間決求釁用兵,而吾方溺於宴安,謂金可信,蕩然莫之為備;沈該、萬俟禼居相位,尤不厭天下望,朝廷益輕,雖在苫塊,不得不為帝終言之。乃複奏曰:“向者講和之事,陛下以太母為重爾。幸而徽宗梓宮亟還,此和之權也。不幸用事之臣,肆意利欲,乃欲翦除忠良,以聽命於敵而陰蓄其邪心,故身死之日,天下相慶,蓋惡之如此。方奸雄之人,拳於富貴,分別黨與,布在要郡,聚斂珍貨,獨厚私室,皆為身謀而不為陛下謀也。坐失事機二十餘年,有識痛心。失賢才不用,政事不修,形勢不立,而專欲受命於敵,適足啟輕侮之心而正墜其計中。臣願陛下深思大計,複人心,張國勢,立政事,以觀機會,未絕其和,而遣一介之使與之分別曲直逆順之理,事必有成。”

萬俟禼、湯思退見之,大怒,以為金未有釁,而浚所奏乃若禍在年歲間者。湯鵬舉即奏:“浚身在草上,名係罪籍,要譽而論邊事,不恭而違詔書,取腐儒無用之常談,沮今日已行之信誓,豈複能為國家長慮!徒以閑居日久,以冀複用。議者以為前此權臣嚐被其薦,故雖致人言,猶竄近地。況浚近得旨歸葬於蜀,尚堅異議,以唱率遠方之人,慮或生患。望屏之遠方,以為臣下不忠之戒。”故有是命。

閏十月,己亥朔,湯思退言昨日張浚行遣極當,帝曰:“浚用兵,不獨朕知,天下皆知之。如富平之敗,淮西之師,其效可見。今複論兵,極為生事。且太祖以神武定天下,亦與契丹議和。”陳誠之曰:“浚論事頗有不當,如石晉因契丹之力以自立,其勢不得不與之和,此桑維翰之功也。及景延廣用事,遽以翁孫之禮待之,契丹遣使問曲直,延廣對使者雲:‘晉有橫磨劍十萬口,翁欲戰則來。’石晉之禍自此始。浚不罪延廣而謂維翰不當與契丹和好,甚無謂。”帝曰:“耶律德光入汴,首以此言數延廣罪。”誠之曰:“浚永州之命,甚塞眾議。”帝曰:“不如此,議論不定。”

庚子,秘閣修撰、知婺州辛次膺權尚書禮部侍郎。

辛醜,宗正少卿李琳為賀大金正旦使,秉義郎、侍衛馬軍司幹辦公事宋均副之;尚書左司郎中葛立方為賀生辰使,閤門宣讚舍人梁份副之。

丙午,詔:“廉州歲貢珠,雖祖宗舊製,聞取之頗艱,或傷人命。自今可罷貢,幸丁縱其自便。”帝謂宰執曰:“朕嚐讀太祖《實錄》,見劉鋹進珠子馬鞍,太祖知劉鋹所采珠子甚多,日役幸丁數千人,死者不少。朕以為珠子非急用之物,既是難得,且傷人命,故特令罷貢,以為一方無窮之利。”

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建武軍承宣使、新江南西路馬步軍副都總管董先卒於鄂州。

徽猷閣直學士致仕胡寅卒於衡州。

十一月,丙子,左從事郎、主管禮兵部架閣文字杜莘老充敕令所刪定官。

先是詔以星變求言,莘老上書論:“彗,戾氣所生,曆考史牒,多為兵兆。國家為息民通和,而將驕卒惰,軍政不肅。今因天戒以修人事,思患預防,莫大於此。”因陳時弊十事。

丙戌,知盱眙軍吳說奏請禁止采〈蟲鹹〉。帝曰:“暴殄天物,誠為可禁。第貧民以此為生,一旦禁止,恐致失業。古之聖人,先仁民而後愛物,今但令官司不得買〈蟲鹹〉,民間從其便也。”

十二月,戊戌逆,臘饗太廟。是日也,罷朔祭,以禮官援淳化故事有請也。

辛醜,知樞密院事湯思退同知樞密院事。

壬戌,三佛齊國進奉使蒲晉等入見。癸亥,封其國首領為王,蒲晉等賜秩有差。

甲子,金賀正旦使中奉大夫、秘書監、右諫議大夫梁銶、副使定遠大將軍、充馬軍副都指揮使耶律諶入見。

帝嚐製宣聖及七十子像讚,親書之。是月,始命刻石。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七年(金正隆二年)

春,正月,戊子,右通直郎、監登聞檢鼓王述,以貧乞補外。帝曰:“王倫頃年奉使金國,金欲留之,許以官爵,倫不從,乃冠帶南向,再拜求死。此事亦人所難,宜恤其後,可特添差通判平江府。”

庚寅,金以工部侍郎韓錫同知宣徽院事。錫不謝,杖百二十,奪所授官。

二月,丁酉朔,詔:“自今國學及科舉取士,並令兼習經義、詩賦,內第一場大小經各一道,永為定製。”

庚子,太尉、武當軍節度使、禦前諸軍都統製、充利州東路安撫使兼知興元府楊政薨,年六十。政守漢中凡十八年,特贈開府儀同三司,後諡襄毅。

辛醜,金初定太廟時享牲牢禮儀。

癸卯,金改定親王以下封爵等第,命置局,追取存亡誥身,存者二品以上,死者一品,參酌削降。公私文書但有王爵字者,皆立限毀抹,雖墳墓碑誌,亦發而毀之。

戊午,禦史中丞兼侍讀湯鵬舉參知政事。

鵬舉為台官凡一年半,所論皆秦檜餘黨,它未嚐及之。

己未,敷文閣待製、知刑南府王師心試尚書戶部侍郎。庚申,尚書吏部侍郎陳康伯兼侍讀,權禮部侍郎。賀允中兼侍講。

是月,金主坐武德殿,召吏部尚書李通,刑部尚書胡勵,翰林直學士蕭廉,語以“朕夜夢至上帝所,殿中人如嬰兒。少頃,有青衣特宣授朕天策上將,命征某國。朕受命出,上馬,見鬼兵無數,朕發一矢射之,眾皆喏而應。既覺,聲猶在耳,即遣人至廄中視所乘馬,其汗如水,取箭數之,亦亡其一。此異夢也,豈非天假手於朕,令取江南乎?”通等皆賀。金主戒無泄於外。

三月,丙戌,帝禦射殿,引正奏名進士唱名。

先是湯鵬舉以禦史中丞知貢舉,上合格進士博羅張宋卿等,帝親策試。既而以手詔宣示考試官曰:“對策中有鯁亮切直者,並置上列,以稱朕取士之意。”

時樂清王十朋,首以法天、攬權為對,其略曰:“臣勸陛下攬權者,非欲陛下衡石量書如秦皇帝,而謂之攬權也;又非欲陛下傳飧聽政如隋文帝,而謂之攬權也;又非欲其以強明自任、親治細事、不任宰相如唐德宗,而謂之攬權也;又非欲其精於吏治、以察為明、無複仁恩加唐宣宗,而謂之攬權也。蓋欲陛下懲其既往,戒其未然,操持把握,使威福之柄一歸於上,不至於下移而已。”又曰:“朝廷往嚐屢有禁鋪翠之令矣,而婦人以翠羽為首飾者,今猶自若也。是豈法令之不可禁乎?豈宮中服浣濯之化,衣不曳地之風,未形於外乎?夫法之至公者,莫如取士,名器之至重者,莫如科第,往歲權臣子孫、門客,省闈、殿試,類皆竊巍科,有司以國家名器為媚權臣之具,而欲得人,可乎?”又曰:“臣願陛下以正身為攬權之本,而又任賢以為攬權之助,廣收兼聽,以盡攬權之美,則所求無不得,所欲皆如意,雖社稷之大計,天下之大事,皆可以不動聲色而為之矣。”

晉原閻安中策言:“太子天下根本,自昔人君嗣政之後,必建立元子,授之匕鬯,所以係隆社稷,基固邦本,示奕世無窮之休。臣觀漢、唐史,東海王彊之於顯宗,宋王憲之於明皇帝,既皆為太子矣;暨天命定於後,莫不優加職秩,大封殊禮,退就宮邸,當時無閑言,後世無異議。孝成帝即位二十五年,立弟之子定陶王為子。今陛下之心,祖宗之心也,聖慮經遠,神機先物,嚐修祖宗故事,累年於茲矣。日就月將,緝熙光明之學,其曆試周知,不為不久也。而儲位未正,嫡長未辨,臣深恐左右近習之臣,浸生窺伺,漸起黨與,間隙一開,有誤宗社大計,此進退安危之機也。臣願陛下斷自宸衷,早正儲位,以係中外之望。”

帝謂大臣曰:“今次舉人程文,議論純正,仍多切直,似此人才,極有可用。”翼日,又謂大臣曰:“昨覽進士試卷,其間極有切直者。如論理財,則欲省修造。朕雖無崇台榭之事,然喜其言直。至論鋪金、鋪翠,朕累年禁止,尚未盡革,自此當立法必禁之。”湯思退曰:“太宗朝有雍邱尉武程,上疏願減後宮嬪嬙。太宗謂宰相曰:‘程疏遠,未悉朕意,縱欲敗度,朕所不為。內廷執掌,有不可缺者。’李昉欲斥程以戒妄言,太宗曰:‘朕何嚐以言罪人,但念程不知耳。’士人論事,不究虛實,陛下能容之,實千載之遇。”帝曰:“正不消與辨。”陳誠之曰:“天下自有公論。陛下此舉,大足以感動天下。願陛下自此益崇儉約,以節浮費。”

時帝臨禦久,主器未定,大臣無敢啟其端者,安中對策,獨以儲貳為請。帝感其言,於是賜十朋等四百二十六人及第、出身,而擢安中第二。或曰:“安中與舉人黃成孫同縣相友善,成孫父源,嚐為書言儲貳事,安中得其說以對,帝大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