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的娘安頓完後,猴就回來了。半夜裏,猴把他娘殺了,“吱吱”地吸血,讓那婦人點燈。婦人裝著找了幾下,假說沒有火。猴讓在鄰家裏點火,婦人拿著碗和筷就跑了。猴喝完血,還不見婦人來,就自己點著了燈,一看把自己的娘殺了。
“岡吱岡,錯殺了老娘,岡吱岡,錯殺了老娘。”猴哭完後,就去追那婦人。跑一會見一根筷子,拾回家,跑一會,見一隻碗,又拾回家,再追。那婦人跑在路上遇到了一位趕馬車的老大哥,幫忙剛把她裝在車上的麻袋裏,猴就趕到了,忙問趕車人:“看見有個花媳婦過去了沒有?”“沒看見。”趕車人說。
猴不信,跳上馬車,摸著婦人的頭問:“這圓東西是什麼?”“西瓜。”摸著婦人的胳膊問:“這是什麼?”“黃瓜。”摸著婦人的腿和腳問:“這是什麼?”“連枷。”
猴還不信,要解開麻袋看。趕車人一皮鞭把猴抽下車,讓跑得正急的馬車輪給碾死了。害人的猴終於被除了,那婦人也得救了。
流傳於黑龍江一帶的《猴子精》,也講述了類似的故事。不過,其中的猴被說成了“猴子精”,幫助女子逃跑的,則是另一位被猴子精搶來準備吃的老大娘。故事的結尾,是女子遇到她的丈夫,倆人一起回了家。而猴子精在誤殺了一隻小猴精後,追趕那女子,卻始終沒有找著,最後隻好回到窩中,結果發現那個老大娘也逃走了。
這類故事,很可能是丈夫或婆家其他成員編出來嚇唬愛回娘家的女人的。在故事中,猴子表現出一種同它為人們所普遍熟悉的習性截然相反的行為特征,它不僅以狼為坐騎,而且喝人血,吃人肉,完全是一個異於常態的凶惡的精怪或妖異形象。這種精怪或妖異的形象,也是民間故事中所常見的,在許多地區,廣泛流傳著大量有關各種精怪的故事,例如狐精、虎精、豬精、蛇精、蜈蚣精、狼精、花精、竹精、笤帚精等等。它的形成,根源於古老神話觀念與逐漸發展的客觀認識雙重交織的影響。早期的人類,隨著社會生產能力和認知能力的不斷提高,對於世界萬物發生、發展和變化的基本規律,具有一定的客觀認識,這種認識,構成了神話時代結束之後人們觀念中宇宙基本秩序的一個重要部分。但是,當客觀事物發生某些特殊或反常的變化時,人所理解的這種秩序則會遭到破壞,世界也會出現某種難以理解的因素。在這種狀況下,持續保留其影響的萬物有靈觀念,便重新成為解釋的依據,把那些難以理解的現象歸結為某種神異力量,從而產生新的富於神異色彩的故事。但在這樣的時期,神的地位已經開始墮落,故事中已不再產生受人尊敬的神的形象,而破壞人所確立的宇宙秩序的神異力量,更是無法被當做崇高的神來對待,因此,它們便往往是以妖異、怪誕的麵目而出現了。
猴精故事中猴形象的產生,除了上述原因之外,還同我們前文數次提到的人獸分開觀念的影響直接相關。猴既有和人相似的外形,又具有比一般動物更機敏的智慧,因而很容易騙取人類的認同。正因為此,在人獸分開觀念不斷得到強化的時代,猴與人的差異和區分,才更要加以特別的強調。於是,這類故事中的猴,已經不單單是搶婚傳說中讓人嫌棄的“異類”,而呈現出了一種與人類絕對對立的姿態,變成了麵目可憎、凶狠陰險和令人恐懼的人類的敵人、為禍人間的妖怪。這樣,故事便以一種誇張的方式,使人與猴的不同得到了再一次的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