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花錢大手大腳,是如今較為普遍的現象。很多父母,對孩子的愛無以複加,在“再苦不能苦孩子”思想的指導下,他們不教孩子理財,卻大把地給孩子零花錢,結果使孩子養成了胡亂花錢的壞習慣。
一位媽媽反映,她的孩子10歲了,以前從來沒有去超市買東西的習慣,今年過年時,孩子和小夥伴一起去超市玩,結果,買了一大堆東西回來,光是文具盒就買了10個。這位媽媽無奈地說:“真不知道這孩子是怎麼想的,我真不敢想象孩子以後會帶什麼回來。”
家長要明確,孩子怎樣花錢才是亂花錢。所謂“亂”,是指孩子經常“亂”買不應該買的東西,“亂”做不應該消費的消費。如:經常“亂”買零食,特別是“亂”買非正規商店的、不衛生的“垃圾”食品,“亂”買高檔衣服和化妝用品,“亂”進青少年不應當進的咖啡館、酒吧、營業性歌舞廳、電子遊戲室和網吧等消費場所,甚至為了進這些消費場所而想方設法采取不正當手段向家長要錢、騙錢等。
孩子胡亂花錢,是由於孩子的心理還不成熟,花錢也隻是為了好玩,是一種對物品的占有欲在促使他不斷地花錢。長期這樣下去,孩子不僅會形成胡亂花錢的壞習慣,還會產生和別人攀比、貪婪、自私的心理行為。因此,父母要及時的培養孩子的理財能力,幫助孩子確立正確的金錢觀,同時培養孩子的理財能力。
具體來說,父母可以從以下幾點做起:
1.家長要把好孩子的消費關
在家中,家長應避免孩子享有特權,應讓他們清楚自己在家庭消費中所占的份額。尤其不能對孩子“心太好”和“心太軟”,隨意給零用錢,有求必應。告訴孩子家庭經濟狀況的真實信息,富裕的家庭告訴孩子創業的艱辛,讓孩子知道掙錢的不易;經濟拮據的家庭不要恥於和孩子談錢,應該讓孩子感到家裏缺錢的危機感,從而懂得節儉。
2.讓孩子知道“有存才有得”
理財專家建議,家長可以帶孩子一塊上銀行存款、取款。在取錢時,家長可以對孩子說:“爸爸能在銀行或櫃員機取錢,是因為我們辛苦賺錢先存放在這裏,需要用時才提出。”讓孩子明白,錢不是源源不絕或不勞而獲的。這樣,孩子就會了解“想要”和“可以得到”之間存在的差別,並控製自己的欲望。
3.培養孩子抗禦金錢誘惑的能力
家長要讓孩子知道金錢的“兩重性”——金錢既可改善人們的生活,也能引人“下水”走入歧途。家長要讓孩子知道,隨著市場經濟發展,既要合理掙錢、用錢,也要有抵禦金錢誘惑的能力。多給孩子講一些勤儉節約優秀人物故事,也要適當告訴孩子那些被金錢腐蝕的人最終將走上犯罪的道路。
4.教孩子學會精打細算
當把一定數額的錢交到孩子手裏時,父母不要以為任務已經完成,怎麼花錢是孩子的問題,反正定期就給他那麼多錢。其實,父母還要教孩子學會在花錢上精打細算。比如,可以告訴孩子不要一次花光,隻花一小部分,其餘的就存在自己的賬戶上。父母還可以協助孩子擬定一個消費計劃並正確執行。
5.讓孩子為特定的目標設定期限
如果孩子要存錢買一組電視遊戲器配件,建議他找張那組配件的照片,然後在上麵寫上希望購買的日期。用磁鐵把照片釘在冰箱門上或釘在他臥室的門上,讓他能時時看到自己的目標。
寫給父母
西方教育專家認為,家長應從孩子3歲起開始進行經濟意識教育,並製定了各年齡階段的教育計劃。
3歲:辨認紙幣,認識幣值、紙幣和硬幣。
4歲:學會用錢買簡單的用品,如畫筆、泡泡糖、小玩具、小食品。最好有家長在場,以防商家哄騙孩子。
5歲:弄明白錢是勞動的報酬,並正確進行錢貨交換活動。
6歲:能數較大數目的錢,開始學用攢錢器具,培養“自己的錢”意識。
7歲:能觀看商品價格標簽,並和自己的錢比較,確認自己有無購買能力。
8歲:懂得在銀行開戶存錢,並想辦法自己掙零用錢,如賣報、給鄰居買小物件獲得報酬。9歲:可製定自己的用錢計劃,能和商店討價還價,學會買賣交易。
10歲:懂得節約零用錢,在必要時可購買較貴重的商品,如溜冰鞋、滑雪板等。
11歲:學習評價商業廣告,從中發現價廉物美的商品,並有打折、優惠的概念。
12歲以後:則完全可以參與成人社會的商業活動和理財、交易等活動。
§§第七章 讓孩子把心思放在學習上,提高孩子的學習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