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走在第一位的年輕人喊道。他站在一個土坡上,麵帶驚恐。
李炳光站在坡下根本看不到上麵又什麼。眾人快步跟上,可惜等他們上坡,所謂的人早已經消失在雨中。
“小黑,你可別嚇人。”黃隊長說著,伸出手給年輕人的頭上來了一下。
“我真的看到了。”小黑有些憋屈,“他往樹林那邊跑了。”小黑伸出手,指向人影消失的地方。那裏隻有雨水,水淋在葉子上,讓葉子上下晃動。正因為這個現象,加上年輕人神經過敏,錯把搖晃的樹葉看成有人走過。
“你別說了,上次就是你嚇唬,讓大家半天回不過神。”黃隊長說著又舉起手,小黑連忙躲過一邊。
原來是“狼來了”的故事,眾人知道他有“前科”後,都鬆了一口氣。陳雪峰嘴裏抱怨幾句,說什麼這樣嚇,很容易把人嚇壞,他們可是來辦正經事。
李炳光用電筒朝小黑指向的方向照去,由於雨水衝刷,他根本看不出有什麼痕跡。更好的解釋是,這從頭到尾都不過是個惡作劇。
“你要是再這樣,看我回去怎麼收拾你。”黃隊長厲聲道。小黑不再作聲,他走在最前麵,重新開始帶路。雨水砸在樹葉上沙沙作響,有些較高的樹枝,被風吹得上下擺動。就像底下有個調皮的小孩子,用繩子綁住樹枝,不停拉扯。
他們繼續出發,如此大的雨不到萬不得已,是不可能停下來休息。除非前麵有什麼可以避雨的地方,否則,隻為休息而停下來是不可能。
黃隊長不僅要擔心隊員的身體,是否會因此感冒。同時,還要趕在入夜前走出森林,翻過山脈,到達目的地。由於烏雲的關係,能見度直線下降。可對比起晚上,目前的光線還是勉強夠用。若在晚上,不僅行走不方便,還容易迷路。正如沈燕所說,森林裏的路會移動!
天空又響了幾次雷,雷聲不大,橫空掠過的閃電,倒有幾分嚇人。李炳光希望閃電可以把烏雲撕開一道口子,好讓陽光從縫隙裏鑽出來,照亮前方的道路。
大家都悄然無聲地前進,雨水的聲音很大,要交談必須扯著喉嚨。沒有人願意如此費勁地交談,索性都保持沉默,還能讓自己仔細聆聽大自然的聲音。
李炳光剛好有空閑時間,腦子又回想起昨天晚上,和沈燕共度春宵的場麵。沈燕身上熟悉的體香,仿佛隻要一靠近她,那股香味就會自覺地勾起李炳光的回憶。
當他們靠近山脈時,全身上下已經沒有一處是幹的地方了。雖說衝鋒衣能防水,在如此大的雨點下,再貴再好的衝鋒衣都是白搭。大家已經開始抱怨,鞋子裏都是水,李炳光毫不懷疑,能從鞋子裏麵倒出,不止一杯水。襪子變得又濕又重,他想把鞋子脫下,倒水出來,順便把襪子也擰一下。
可大家都在趕路,沒有人願意費勁去做無用功。按照目前的降雨量,用不了多久,鞋子裏就又恢複原狀,甚至會有更多水在裏頭。
衣服也逐漸變重,汗和雨水交織在一塊,讓李炳光可以毫不顧忌汗水的粘膩,用手把臉上的水抹掉。雨仍舊沒有變小,甚至比剛才更大,黃隊長忍不住開始碎碎念。咒罵這該死的天氣,偏偏這個時候下雨,要是晚上那多好。可天從來不用看人臉色做事,想下就下。
反觀張本福,這家夥倒是很享受下雨,他低著頭,看著腳下的路。沒有破口大罵,也沒有什麼垃圾話,就像個一心想上學的孩童,路上遇到一場大雨,並沒有讓他產生任何負麵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