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沒有忘記他,我怎麼會忘記他?那人的名字叫蕭崇恩,我青春歲月裏愛過的第一個人。
我同蕭崇恩如何相愛在這裏仿佛無需贅言,那是一段繾綣溫柔到極點的日子,苦瓜在我們嘴裏都是甜的,每日呼吸的空氣都似在糖霜裏打過滾,天空永遠湛藍明媚萬裏無雲,花月永遠正春風。
他比我大了六歲,情人節我們一起去做手工巧克力,滿屋子的小男生小女生,狀似成熟穩重的蕭崇恩跟這裏的風格顯然格格不入,但是還是隱忍著,用眼神催促我做完了快走。
我偷笑,那滾燙的巧克力漿在容器裏凝結成各種形狀,有人在我們身後疑惑地叫了一聲,“大哥?”
我們聞聲轉過臉,隻見一個高個子男生穿著大嘴猴T恤,臂彎上掛著一個嬌俏的女孩子,蕭崇恩於是向我們介紹,“蕭崇至,我弟弟。”
然後握緊了我的手,說,“這是小影子。”
對了,忘了交代,那時候我並不叫童顏,我叫童小影。
這是我第一次見到蕭崇至,不過是一般的大學男生,跟我同班的男生沒有任何區別,麵目模糊地像是街上一抓一大把的路人甲,轉眼就可以忘記。
第二次見麵卻是在蕭崇恩媽媽的生日上,一張桌子上坐滿了七大姑八大姨個個用放大鏡來看我,一番廝認下來,我已經渾身的汗,蕭崇至靜靜坐在桌子一角,麵色平靜,沒有什麼表情。
回去的時候我對蕭崇恩說,“你弟弟真酷,老娘生日還玩深沉。”
蕭崇恩皺眉,“小至鬧失戀呢,都一個星期沒怎麼說話了,真怕影響他學習。”
原來是失戀,我那時候已經在電影學院戲文專業念到大四,大二就開始給各類影視公司攢各式各樣的苦情連續劇,失戀已經成了最最低段的路數,二十集寫下來,讓人頓時覺得自己生活幸福。蕭小弟不過是失戀,估計下個月便可以吹口哨對著漂亮妹妹活蹦亂跳。
我隨口問,“你弟學什麼的啊?你爸媽現在還為他學習操心?”
蕭崇恩一臉自得,“應用數學,這孩子從小就聰明,智商二百呢,我爸希望他可以到Princeton繼續深造,沒準他就是下一個納什。”
後來的事情我知道的並不詳細,隻知道智商二百的蕭小弟並沒有去普林斯頓,但是跟納什一樣,成為了別人眼中的瘋子,名校畢業的他跑去做了一名歌手,蕭家自此天下大亂。
那時候我跟蕭崇恩的好日子已經一去不複返,並不是所有相愛的人都會走到最後,我們的愛情仿佛一台假冒偽劣摩托車,還沒到達我想去的地方,便已經拋錨在地,冒出滾滾濃煙,我不甘心,那時候的童小影還不懂得放手。
我用盡了所有的方法來挽回這段感情,哭過鬧過,打過罵過,把自己最猙獰的一麵撕碎,擺在他的麵前,蕭崇恩並沒有怎麼生氣,隻是輕輕地皺了一下眉頭。
我在酒吧喝得爛醉,給他打電話求著見最後一麵,等了一整晚,他終於出現,隻說了一句話,“童小影,你看你現在什麼樣子。”
酒吧裏燈光昏暗,我在酒瓶的反光裏看到自己的臉,頭發淩亂,一臉的棄婦像,我忽然崩潰,將整杯酒潑在他身上,讓他滾。
蕭崇恩沒有多做停留,感情用盡,也就沒有了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