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為女士指路》雜誌編輯:
你們在雜誌上教導說:每個女人都應該有雙二十厘米的高跟鞋!穿上這麼高的鞋子,不僅能讓你的腳背弧線變得好看,使你走起路來搖曳生姿,還能讓你達到一個未曾有過的高度!在這個高度,你看待人生會有一種全新的視角。
我有不少鞋,遠遠多於需要的數目。但二十厘米的高跟鞋,還真的沒有。再添一雙大概也不會破產。所以,我就去店裏買了雙二十厘米的高跟鞋。
穿上它,我真的覺得自己變高了,由原來的一米五〇的矮個子,一下變成了一米七〇的高個子。哈!這個高度確實蠻好的,我看事物也確實有了一個全新的角度,我覺得很多東西看起來更順眼了。我走在大街上,左顧右盼,真是得意極了!
要是,唉,要是我的腳脖子沒有拐到地上去就好了!可是,它拐到地上去了!我才走了兩步,腳脖子就狠狠地扭了。一個人扭了腳脖子,再想神氣,保持什麼風度就難了。我脫下鞋,像隻受傷的袋鼠似的,一拐一跳地往醫院慢慢移去。
一路上,我遇到了不少熟人,每一個我都要停下來,解釋一遍我為何要像隻袋鼠似的走路,到後來我都懶得再張嘴解釋了,隻是拿眼瞪著他們,一個勁地點頭或搖頭。
給我看腳的,是位蓄著一撮胡子的沒有什麼同情心的醫生,胸前的牌子標明,他是個主任醫生。
他鄙夷地看了看我的腳傷,又用更鄙夷的眼神打量了一下我的鞋,然後,冷冰冰地問道(他說話的時候嘴唇甚至都不張開):誰讓你別出心裁穿這麼高的鞋?
我說是雜誌編輯。
“哼,”他一邊給我開藥,一邊罵你們這些編輯,“那些編雜誌的家夥全是些騙子!”
他說,他從來不看亂七八糟的雜誌,他隻看嚴謹的醫學書籍。還說,他有個鄰居,也是個編雜誌的,整個人傻乎乎的:白天坐在房間裏編些漏洞百出的東西,半夜就在陽台上瘋瘋癲癲地唱歌。他簡直恨透他了!
我說,編雜誌的可不傻,他們都是些絕頂聰明的人。
“我看他們傻透啦!”他把藥方遞給我,居高臨下地講道,“竟然出這麼白癡的主意!這種鞋任誰都不能穿!聽我的勸,趕緊把它們給扔了!再也不要輕信那些耍筆杆子的了!”
我不得不把它們塞進了鞋櫃,永久地收藏起來了。雖然不穿,但還得經常拿出來曬太陽,去去黴氣。
你們這個足下生輝的建議帶給我這麼一些東西:
三個月的腳部疼痛。
九百元的醫藥費用。
哼!
一個痛苦不堪的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