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求到部分舊作,編成一集,由一家出版社出版。付印前夕,責編同誌打來長途電話,認為拙稿中有誤字。蓋拙文有“百丈竿頭更進一步”之語,責編說:“遍查成語工具書,隻有‘百尺竿頭’,不見‘百丈竿頭’,是否把‘丈’字改成‘尺’?”我說:“‘丈’字不誤,能不改最好。”責編同誌說:“我們的上級要求很嚴,隻要他認為是錯字,我們就要受罰。”並且說:“如果您的文章裏沒有誤字,最好您再寫一篇文章,我們好有個根據。”於是乃檢索群書,寫成此一則筆記。
據我所知,“百丈竿頭”的說法似較“百尺”為早。按《景德傳燈錄》卷十《招賢大師》(名景岑)錄大師偈語,有雲:“百丈竿頭不動人,雖然得入未為真;百丈竿頭須進步,十方世界是全身。”而《五燈會元》卷二十亦引此偈,則作“百尺竿頭”。至於說“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則始於南宋的朱熹,分別見《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答陳同甫書》和卷六十四《答鞏仲至書》。而我之所以用“百丈”而未用“百尺”,除因“百丈竿頭”之語出典早於“百尺竿頭”外,還由於“百丈”一詞在史書中出現較早。
沈約《宋書·朱超石傳》載:“時軍人緣河南牽百丈,河流迅急,有漂度北岸者。”
其後在唐人詩中,尤其是杜甫詩,屢見“百丈”一詞。宋人程大昌《演繁露》卷十五有“百丈”條,略雲:“劈竹為六瓣,以麻索連貫其際,以為牽具,是名百丈。百丈,以長言也。”則“百丈”指牽船用的竹纜。在長江上遊,以水流湍急,除用“百丈”牽船外,船上人仍須用篙撐船前進。“百丈竿頭須進步”者,照我的體會,非指人立於百丈竿頂,而是指撐船人以長竿為篙,即使篙撐到頭,仍須由人移步推進,用力向前,船始可移動。故謂“須進步”。但朱熹用“百尺”也不算錯。如唐人吳融詩:“百尺竿頭五兩斜。”指船上桅杆。宋人晏殊《題詠上竿伎》詩,有“百尺竿頭嫋嫋身”之句(見葉夢得《石林詩話》引),則指耍雜技者。唯從竿頭再向前進,本不大好理解,隻能與牽船撐篙相聯係,始可悟“更進一步”之難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