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第一次走親戚是被高明給忽悠去的。
每次放假高明都來他舅舅家走親戚,就在我家隔壁。我留意到高明是因為每次他來和回呢,都坐著他爸趕的毛驢車,車上墊著厚厚的草,草上鋪一床被子,身上還蓋了一床。高明是個男孩,卻滿頭都是紅頭繩紮的小辮子。高明的鬼主意比他的辮子還多,一笑就一個。他總愛找我玩兒,逗他時我總叫他“假大姑娘”,他也不生氣。
那次高明沒玩兒夠就得回家了,便攛掇我去他家走親戚,“走親戚多好,每頓都有好吃的,再怎麼瘋也沒人管,闖禍了還有人頂。”
可高明走親戚是到他親舅舅家,我去他家走親戚,憑什麼啊?我們兩家頂多算是遠房親戚。不過高明顯然準備好了,他像個小大人一樣站在我媽麵前,大大方方地說要請我到他家走親戚,他家養了好多肉兔子,順便帶兩隻回來——肉兔子繁殖快,隻要每天喂點兒青草和白菜幫子,一年下來一變二、二變四、四變十六,可能掙錢了!
高明真是太聰明了,剛開始我媽還一臉不可能,可“掙錢”倆字一出來,我媽眉開眼笑,對我說:“那就跟你這個小表哥去吧,不過別太麻煩人家,玩兩天就趕緊回來啊。”我媽邊說邊找了個蛇皮口袋,手腳麻利地剪了倆洞,留著給兔子喘氣用。
計謀得逞,高明看起來比我還高興。其實高明不知道,我也是揣著小九九的,我盯的可不是高明家的兩隻兔子,而是他爸那輛毛驢車。自行車、拖拉機我都坐過,可毛驢車沒有。想坐,隻有去高明家一趟。
可是,可是高明他爸竟然說要去賣兔子,沒空來接,讓高明舅舅騎車送我們倆去。我眼前一黑,有點計劃落空的失重感。高明坐在自行車的後座上,一路唱著歌。我個頭瘦小一點,坐在前杠上。很快,我兩條腿都麻透了,下車時一屁股坐在地上,歇了半天才恢複知覺。
高明家果然養了很多兔子,房前屋後都是兔籠,牆上還釘滿了兔皮。可我的興趣不在這兒,我在找那頭毛驢,它被拴在一棵樹下吃草。我學著高明,拿著青草跟驢套近乎,然後喂驢吃草的時候悄悄把手藏在草裏,驢把我的手與草料一起卷進嘴裏,但很快就會把手吐出來,從不咬人。我覺得很好玩兒,玩到天黑也不肯走,高明在旁邊看得直打哈欠,不停催我該回屋吃飯了。
一上飯桌,我就感覺到走親戚果然不一般,滿桌子都是菜。桌邊坐著的除了高明舅舅,還有兩個陌生大叔。高明爸笑嗬嗬地說:“家裏難得來個小親戚,找了倆人來陪酒。”
高明拿著一個兔頭猛啃,一隻油乎乎的手蓋著我的耳朵說:“走親戚有好多規矩的,第一次得喝酒。”我往桌上看,果然擺了一圈白色的酒盅,比拇指大一點兒。
高明搶著倒酒,先是他舅舅,然後是兩個大叔,給我倒滿之後才給他爸倒上,告訴我說:“這叫先客後主。”我覺得奇怪,“你怎麼不倒?”
“走親戚才喝酒呢,你在家大人會讓你喝酒嗎?”
我若有所悟,點點頭,手足無措,不知道該說什麼做什麼才像個親戚。他們端起酒盅,叫嚷著:“開門開門,幹了!”吱溜一聲吸幹了酒,然後把酒盅口朝向桌子中央,一滴不剩。我有點惶恐,先用嘴唇抿了一點兒白酒,然後伸舌頭嚐了嚐,舌尖瞬間像著火一樣,又辣又燙,趕緊把酒盅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