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妨試試新的戀愛規則(1 / 1)

相識多年的一位90後女生,突然發來一條信息說:“姐姐,我和他分手了。”

我不禁啞然。她的戀愛故事我是很清楚的,從相識到牽手,能走到今天不容易,所以我十分關切地問:“誰提出來的?”女生微微遲疑了一下,說:“我們已經一個月不聯係了。”一個月不聯係,這便是分手?我詫異於他們的分手理由,不由得多問了一句:“這就是理由?這就算是結束了?”女生發來一個“笑臉”,不無委婉地回問:“姐姐是哪個年代的人呀,這點規則都不懂?兩個相愛的人怎麼可能一個月不聯絡,分手還需要說理由?多老土!”

想來,我是老了。記起當初的每一段戀情,開始時的甜蜜或許都一樣,可分手時的理由各有不同——要麼是對方有些習慣是自己接受不了的,要麼是兩個人沒有共同語言,就連過馬路對方不能及時走到自己的右邊這也算得上分手的理由,可就是沒有一聲不吭便分手的。

最讓我記憶尤深的一次分手,是因為對方實在太好,哪裏也挑不出毛病,可因為是異地戀,所以不得不痛苦地做出抉擇。吃完最後一頓晚餐,我們互道珍重和平安,完全不似分手的情侶,更像一對老朋友,直至後來還在日記裏寫道:“愛他才放手。”

連愛都成了分手的理由,不得不說,在我們那個年齡段的人看來,活得過於煩瑣。

不久,該女生又戀愛了,在QQ裏興高采烈地說:“姐姐,我又戀愛了。”

我為她高興,可接下來她說的話又讓我啞然。她說:“我們是網戀,聊了一整天,見了麵感覺不錯,當天就在一起了。”我差點沒被她的話嗆著,急忙打出一長串勸告,說什麼網戀不可靠,進展太快女人傷不起,甚至連她父母的角度都考慮了——告誡她必須征得家裏人的認同。沒想到,這些勸解全是白費。

女生不無嘲諷地笑我說:“姐姐,什麼年代了,談場戀愛有這麼難嗎?喜歡就擁有,哪有那麼多煩瑣之事?等考慮清楚了,怕黃花菜都涼了!”

我又無語了。

不求天長地久,隻求曾經擁有——自己年輕時也曾有過這種狂熱的時候吧?可回想了半天才驚覺,自己這半輩子是白活了,哪一次戀愛都力求轟轟烈烈,可一旦有人跳出來說“你們不合適”,心底那份激情就會溜走。

最傷人的一次是,某次相親,首次見麵感覺尚不錯,可就因為男方在過馬路時牽了一下我的手,便被我視為不禮貌,堅決跟對方說再見。現在想想,實在是不解風情呀!

小女生笑嘻嘻地說:“姐姐,好好反省吧,新愛情規則你根本不懂。”

“喜歡了就擁有,別問是否能長久。不愛了就斷線,懶得跟你說再見。”這種新愛情規則,看來是需要學習了,聽說正流行。嗯,好吧,驕傲的女人,不妨試試新的戀愛規則,做一回世俗裏的小清新——當然,基本原則不能丟,不要將愛演化成傷害,一次隻愛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