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人的"傳銷"之十節(1 / 1)

可是“傳銷”從1998年4月國務院禁令後才兩年,也就是2000年,“傳銷”又從廣東清遠、英德、中山等城市的邊遠地帶開始蔓延。我當時已在廣東肇慶市工作,我的同事,包括我在內都被朋友以各種方式邀約過。比如曾經在一起抱怨過生活而對工作不滿發過牢騷的哥們,尤其是曾經是“情人”等愛昧關係的人被邀約後最容易上當受騙。而且據我了解,對被邀約來後而不加入者更多地使用暴力。

我以為“傳銷”已銷聲匿跡了,沒想到又從一些邊遠之地開始蔓延,從一些陰暗角落露麵開始風行坑人。這是查禁不徹底導致的,尤其是有些“傳銷”公司“變著名目”而向國家注冊登記,似乎已合法化,而仍是靠蒙騙手段。比如當時有“朋友”約我去廣州市的什麼“秋水伊人”公司,說是在《羊城晚報》上登報過,後來我了解到它是一樣的騙人——那些高昂的化妝品等並不是我等常人所用的。

國家法律在變,可他們也在變,變得讓人防不勝防。我把我們開的“緣和休閑屋”轉讓出去後,卻被一個說是搞“軟件開發”的老朋友騙到了廣州市白雲區,去了才知他們原來是搞“保健品”,說是叫“直複營銷”——3980元,或3800元一套,看著他們這些睡地鋪吃老通花的白蘿卜維生的家夥,連“溫飽問題都沒解決”的人還談什麼“保健”呢?由於有長沙的經曆,我才得以輕鬆脫身。

朋友——兄弟——騙子!“人情”是這樣演變的麼?我非常的傷感,從此跟“他”一刀兩斷!

中秋節前夕,我聽到收音機裏播報,說廣東省最近取消38家“傳銷”公司,可想而知有多少人栽在其中,對社會有多少餘害!幸好再一次得到整治,不然那樣的發展勢頭其結果是無法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