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要塞的進攻,我們當然不能從築建要塞的方麵來研究,這裏要研究的是:第一,同進攻要塞相聯係的戰略意圖;第二,如何選擇所要進攻的要塞;第三,如何保護進攻要塞的軍隊。

防禦者丟失要塞會削弱他的防禦力量,特別是在要塞是其防禦係統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時更是如此。進攻者占領要塞則可以獲得很大的便利,他可以把要塞當倉庫和補給站來使用,也可以用它來保護本方的地區和營地,等等。當進攻者最後轉為防禦時,要塞則是其防禦係統的最強大的支柱。要塞在戰爭進程中的這些作用,我們在《防禦》一篇裏論述要塞時已做了詳細的說明,把那裏的論述反過來看就是對進攻要塞的應有說明。

在進行決戰中的攻占要塞同在非決戰中的攻占要塞也是有很大區別的。在進行決戰時,攻占要塞總被看做是不得已的辦法,這時人們也隻是去圍攻為了決戰的勝利而不得不去圍攻的要塞。隻有在勝負大局已定,危機和軍隊的緊張情緒早已消除,也就是說已經出現了平靜的局麵,此時占領要塞才起到鞏固勝利成果的作用。盡管此時占領要塞還需要努力,需要消耗兵力,但大多已不會引起什麼危險了。在危機還存在時,去圍攻要塞會使進攻者的危機劇增,沒有什麼能像圍攻要塞那樣削弱進攻者的力量,沒有什麼可以像圍攻要塞那樣使進攻者在一段時間裏優勢全無,這一切都是很明顯的。但是在一些情況下,為了保持進攻,就不得不在有危險的情況下去進攻這個或那個要塞,這時的圍攻要塞是一種猛烈的進攻行為;進攻前越是勝負未定,進攻者的危機就越大。關於這方麵的問題,我們將在《戰爭計劃》一章中討論。

在作戰目的有一定限製的戰鬥中,占領要塞通常不是達到某種目的的手段,而是行動的目的本身。占領要塞這時被看做是一個獨立的小行動,和其他行動相比它具有以下的優點:

1.因為進攻要塞是一種較小的有一定範圍的行動,所以它不需要使用很多兵力,也不用擔心會遭到反擊。

2.要塞在議和談判時可以用來交換價值很高的等價物。

3.進攻要塞是一種猛烈的進攻行動,至少看起來是這樣,但它不像別的進攻手段那樣會不斷增加兵力消耗。

4.進攻要塞是一種不會引起災難性後果的行動。因為進攻要塞有上述的優點,所以戰略進攻在沒有重大目標的時候,就經常把占領敵人的一個或幾個要塞作為目標。

在難以選擇該進攻哪個要塞時,可以根據以下的情況來決定:

1.這個要塞應該在占領後易於防守,在以後的議和談判中能交換價值很高的等價物。

2.考慮圍攻的手段。小規模的圍攻手段隻能占領小的要塞,成功地占領一個小要塞要比圍攻一個大要塞遭到失敗好。

3.考慮要塞的堅固程度。要塞的堅固程度很顯然並不總是與其重要性成正比的。如果放著一個不太堅固的要塞不去進攻,卻把兵力浪費在進攻一個非常堅固而且並不重要的要塞上,那麼這是再愚蠢不過的事情了。

4.考慮要塞裝備情況及其守軍的強弱。如果要塞的裝備較差,駐守的軍隊也少,那麼占領這個要塞就容易一些。但是這裏必須指出,駐守要塞的軍隊及其裝備的強弱也是決定要塞重要性的因素。因為駐守的軍隊和裝備直接就是屬於敵人作戰力量的一部分,其作用是不能同工事的堅固程度所起的作用相等同的。占領一個守軍很強大的要塞所付出的代價,是要遠遠超過占領一個很堅固的工事所付出的代價。

5.考慮運送圍攻要塞所需物資的難易程度。大多數圍攻之所以失敗,原因在於缺乏物資,而缺乏物資的原因在於運輸物資過於困難。1712年歐根圍攻蘭德賴希要塞失利,1758年腓特烈大帝圍攻阿裏木次要塞失利,這兩次失利都是最典型的例子。

6.最後還要考慮到保護圍攻軍隊的難易程度。保護圍攻軍隊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方式,即通過圍攻軍隊建築工事,也就是說,通過環形防衛線來保護,以及通過所謂監視警戒線來保護。第一種方式現在已經完全過時了,盡管它有一個很大的優點,那就是如果采用這種方式,進攻者就不會犯進攻的大忌,即分割兵力,而使進攻力量減弱。然而采用這種保護方式,會由於其他方麵的原因使進攻者力量大減,這些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