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興趣對一個人很重要,對孩子尤其重要。家長在為孩子做決定時,如果家長的興趣與孩子的興趣相一致,以後的事情進行得就會很順利。但事情往往是孩子的興趣與家長的興趣不一致,這就需要你做出決定,是尊重孩子的興趣,還是強迫孩子屈從於你的興趣,這一點很重要。
在興趣問題上,家長和孩子發生矛盾時,通常,家長會認為,孩子什麼都不懂,還是應該聽大人的,大人畢竟比孩子有更豐富的人生經驗。可是作為孩子的家長應該明白一點,你所決定的事要由孩子去實現,你如果違背了孩子的意願,不尊重孩子的興趣,往往是沒達到自己的目標,還挫傷了孩子的自信心。
每個青少年都有自己的興趣愛好,也許這個興趣愛好,在別人看來不可思議,或是微不足道,但是對孩子自己而言,卻是他的最愛,是他的精神支柱。
台灣著名漫畫家蔡誌忠先生,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尊重孩子的興趣。
一次,孩子的媽媽去法國了,蔡誌忠先生負責送孩子上鋼琴課,車到達目的地前,女兒卻說:“我不喜歡彈鋼琴,我想學的是吹笛子。”蔡誌忠先生聽了,竟毫不猶豫立刻把車調回頭一路開回家。孩子很不安地問道:“可是媽媽剛交了4 000元的學費,怎麼辦?”蔡誌忠先生回答說:“那隻好算了。”
蔡誌忠先生說,4 000元,對他來說,雖不算多,可也不算少。但他認為錢可以再賺,或者節省一些,少買一兩套衣服,少吃幾頓大餐。但是,孩子的興趣是要尊重的,強迫孩子學習所不喜歡的項目,會給孩子的心靈留下抹不去的陰影。
有一個叫奇奇的小學生,有空餘時間家長都逼著奇奇在家練琴練畫,隻要一聽不到琴聲,他們就怒氣衝衝地指責兒子,甚至把孩子綁到鋼琴椅上看著他彈,麵對孩子的反抗,家長的解釋是:“你小不懂事,你不知道社會競爭的殘酷,媽媽爸爸不會害你的,你就聽我們的話吧,我們不都是為了你將來生活得更好嗎?”
終於有一天。奇奇趁家長不在家,小小年紀不知哪來的勇氣,從6層樓上跳了下去,隻留下一張小紙條:“爸爸媽媽,我一點也不喜歡鋼琴,我不想再見到你們了。”
奇奇的家長無視孩子的主體意識,讓孩子絕對服從自己,自己想怎樣就怎樣,不管孩子是否高興,能否承擔得了。結果使奇奇失去了童年的快樂,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包袱,最終釀成了悲劇。
這種忽視孩子的興趣和愛好,硬性安排孩子學習某一門技藝,對孩子來說,是一種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這種不尊重孩子個性的做法,與其說是教育,不如說是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