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為什麼會去從事創造發明,創造發明是否有規律可以遵循呢?美國《讀者文摘》曾發表過霍夫曼有關創造發明的一篇文章,後來曾被多家報刊轉載。這篇文章揭示了創造發明的四條基本原理:
1.有需要就去創造
H?李普曼在鉛筆頭上裝上橡皮成了帶橡皮的鉛筆。貧民K?休伯特看到朋友用電池和燈泡製成了閃光花瓶,發明了手電筒。
2.有不滿和為難之事就去創造
吉利對磨剃須刀感到厭煩,於是發明了更換刀片十分方便的吉利安全剃刀。F?史密斯不滿郵路漫漫,提出了快遞郵務。C?格林伍德飽受凍耳之苦,發明了耳套。
3.有技藝就施展
K?沙坦看到天花板塵垢難除便發明了一種清潔噴霧器。
4.從小事做起
膠布、安全別針、紙杯、易拉罐的開口雖是小發明,但具有想像力,充滿好奇心,隻要掌握普通常識,努力工作,就能使人們生活得更加美好。
要點:
要相信,你所需要的也是別人所需要的。需要,是創造的最根本的動力。一個小小的需要可能導致一個偉大的發明;而再偉大的發明,如果沒有實際的需要,都毫無意義。具有創造靈感的你,緊緊抓住需要的手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