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著名心理學家、成功學家和意誌力訓練專家弗蘭科?哈德克在其名著《意誌力訓練》中說:“偉大的事物、智慧、意誌,都可以從個性這個概念的角度加以理解。偉大就是一個人具有非同尋常的強烈的個性特征。偉人就是把很多品質以無懈可擊的方式完美而和諧地彙聚到自己身上,在他自我發展的關鍵時刻發揮作用。”下麵是哈德克“塑身”及做事的五十五條法則:
1.牢牢掌握自己的意誌力。
2.有疑慮的時候什麼也不要做,等待新的想法。
3.培養鎮靜沉著的氣度。
4.永遠都要保持熱忱、高昂的狀態。
5.千萬不要使性發火,也不要對煩躁不安的情緒不加理會。
6.怒氣衝衝的時候不要作出任何決定。
7.如果自己有莽撞的傾向,培養平和和保守的個性。
8.如果自己傾向於過分的保守――要知道,這對人對事都沒有好處――應當培養當機立斷的作風和積極上進的精神。
9.需要深入思考,在思考之前不要作任何決定。
10.無法進行深入思考的時候,保持冷靜鎮定。思維不清是大腦的無政府狀態,它使“意誌力”毫無用武之地。
11.作出決定後不要後悔。懊悔是積極意願的敵人。如果自己在非常冷靜客觀的時候作出了決定,所作出的決定具有舍此無他的必要性,神仙也幫不了什麼忙。
12.沒有明確的目標不要作出決定。用自己的頭腦判斷目標是否有足夠的說服力。
13.不要讓任何困難使你偏離既定的目標。
14.永遠不要作出不可能實現的決定。
15.在追求實現目標的過程中,根據目的選擇手段,然後理智地在它們之間進行轉換。如果能夠簡便易行地繞過一座大山,完全沒有必要把它夷為平地。
16.最好的意誌力並不是不顧一切地克服所有的環境限製,而是能夠利用所有的有利條件“到達彼岸”。明智的意誌力的目標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17.永遠不要荒疏手頭的工作。
18.看不清楚的動機不要讓它潛入心裏。動機就像可能的戰士,在召他入伍之前應該經過體檢。
19.永遠不要使一種行動的動機與另一種動機糾纏在一起。
20.記住,意誌力的決定需要有法官和律師。你隻是並且永遠都是法官。當欲望占據法官的位置,而意誌毫無威力的時候就該休庭了。你隻有堅持坐在自己的位置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換句話說,永遠不要讓自己對被告有任何個人好惡,永遠不要有先入為主的支持或反對情緒。
21.作出重大決定的時候把整個精力集中在這一件事情上麵。“我一定要做到!”
22.腦子裏同時琢磨其他事情的時候不要作出決定。同時釣魚和狩獵是根本不可能的。
23.永遠不要腳踩兩隻船。讓意誌力集中於兩件事情當中的一件。幻想一箭雙雕的人,往往什麼也得不到。
24.聽取所有人的忠告,然後根據自己對這些忠告的判斷采取行動。
25.永遠不要對自己的經驗輕描淡寫。經驗就是財富,除了對傻瓜以外。傻瓜的經驗惟一的價值就是對別人的啟示。
26.永遠不要隻是被動地作出決斷。被動的決斷往往是脆弱的。被動的人總愛說:“我猜想我會這樣或那樣。”對這樣的人我們也許會想到莎士比亞的話――“這個人真沒誌氣!”不自主的意誌力將一事無成。
27.如果你經常無法作出決斷,那就要用當機立斷的決心來激發自己的意誌力。
28.持之以恒的首要秘訣是良好的開端;其次是不時回想當初的動機,保持向前的衝勁。
29.受到挫折灰心喪氣的時候,等待情緒重新振作再開始行動。
30.永遠不要開始著手你自己心存疑慮的事業,否則,隻會使自己明晰的判斷受到幹擾,使頭緒變成一團亂麻。如果後來的結果證明你的錯誤在於缺乏信心,至少你還有理智的判斷可以依賴。這一點比你已經失去的成功機會更加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