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穿啦(二)(1 / 1)

翹著二郎腿,囂張的在清了清嗓子後我開門見山:“你準備給灑家多少錢?如果合理的話偶還是可以考慮考慮的。”說完,我順手拿過放在左手邊的茶盞低頭喝起茶來,但是一雙大眼睛還在轉來轉去打量著屋子。視線停在那個男子身上,咦?剛剛沒時間看臉,光看衣服了,現在發現他~~~~好醜呀!

那個醜男麵無表情地說:“五萬兩黃金。”

“噗”我剛剛含進嘴裏的茶頓時就噴了出來,“咳,咳,大哥,你知道一兩黃金多重嗎?你知道五萬兩黃金多重嗎?你知道多重的黃金折合多少人民幣嗎?你知道真正的黃金而不是鍍金五萬兩能買多少塊金牌嗎?你確定是五萬兩黃金嗎?”我眼冒金星、淚光盈盈的望著他,哇!大財神下凡啦!我頓時覺得他一點也不醜了,他好英俊!好瀟灑!好可愛!(眾:你是說人還是說錢?)

大財神還是麵無表情:“是五萬兩黃金我確定,隻要姑娘肯將‘護龍心訣’告訴我,別說是五萬兩,就是把所有陳氏名下的商鋪全部給你都沒問題。”

我下巴都掉下來啦……

他知道他在說什麼嗎?呃~~隻不過他怎麼也不通知聲就入戲啦?好,為了演出費,我積極配合:“當然,如果公子真的願意這樣的話,我定將心訣告訴你,隻不過我想我們應該先簽一份協議,你覺得呢?”我一想,好,老娘陪你演。

大財神聽了“登”時(眾:老毛病又犯了)樂顛顛的:“好!好!姑娘好爽快!筆墨伺候。”

啊!大財神來真的?好,我坑你一把,讓我在後麵的戲裏日子過得好點,哇哈哈!“好!公子不如讓我代筆怎樣?”我陰笑著。

大財神還是樂顛顛的,隻見牙、不見眼:“沒問題!”

於是乎……

我提筆狂書,還好我當初練過毛筆字。

協議如下:

協議書

甲方:尉遲荷軒(我覺得在演戲時用假名就行了)

乙方:陳大款(我問過了,好名字啊!!!)

為了充分利用雙方的資源優勢,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的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本著雙方共同獲利的原則,甲方須告知乙方“護龍心訣”,乙方須在獲得心訣後即時給予甲方所有陳氏商鋪、企業、財產(包括私人財產的80%)。

二、本著甲方為弱勢一方的原則,此協議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並攜帶三條附加條件。

附加條件:

1、乙方的私人財產中包括其名下所屬的人。

2、乙方須在三天之內通知其名下的陳氏企業管理者聽從甲方調遣。

3、乙方還須無條件為甲方做三件事。(不涉及乙方性命)

甲方:

乙方:

戊子年六月二十日(我考慮了一下,還是就這古代的農曆吧)

我一揮而就,寫作從來就沒這麼順利過,大財神看也沒看拿過去就簽了字,早知道我就坑他一把了,唉~~悔不該當初啊!

他簽完字,滿臉期待的望著我,我才意識到一個問題:我根本不知道什麼心訣呀!都怪導演,詞也不給我,害我即興創作:“呃~~恩、恩,那個,呃,心訣是這樣的,你聽好了啊!我要說了。我真的要說啦!好吧,你別那樣看著我,我說,我說。嗯~~~~哦,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撕褲襠’。好啦,我說完啦!你快把錢給我,呃~不對,是房契、地契、賣身契快!”

大財神真的吩咐人拿了所謂的“房契、地契、賣身契”給我了。這不會是劇組偽造的吧?如果是偽造的這也忒像了吧!

“荔枝,送姑娘出門!”大財神吩咐。

我回到剛剛那間房間,拿了衣服褲子正要換,那個“荔枝”突然說了:“姑娘還是別換了,你穿著走吧。以後荔枝也是你的人啦,請小姐現在跟我去後院領人吧。”我看了看手裏的賣身契,喲?還玩真的?

隻是,這戲也太投入了吧。我都領著一堆下人、女眷浩浩蕩蕩地走出傳說中的大門了,這大門上還掛塊匾:陳府。再看看大街上的人,又極目遠眺了一下,我忽然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我不會是~~~~穿了吧?太誇張啦!那剛剛的房契、地契、賣身契都是真的了?大財神為什麼會問我什麼“護龍心訣”呢?我隻不過告訴他了李白的一首呃~~應該是我改編的一首詩而已,他真信啦?管他呢!房契、地契、賣身契都到手了才管他是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