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時有一個著名的清官叫包拯,是天聖年間的進士。他曾被派到端州做知州,而端州出產名貴的端硯。端硯是中國四大名硯之首,因此這裏每年都要向皇上進貢硯台。

以前,端州的官員常常借著進貢皇上的名目,多取許多端硯,然後拿去送給朝廷中有勢力的官員。而包拯來到這裏後卻叫硯工隻做到進貢的數目就夠了,從不多要一塊。等到他離任的時候,也不曾帶走一塊硯台回去。

後來,他做了開封的知府,處處都為百姓著想,為官公正,執法嚴明,並且以身作則,從來都不借著職位之便謀取私利。

有一次,他的舅舅犯了罪,雖然很多親戚都來為舅舅說情,但包拯還是依法論處。從此以後,他的親戚朋友再也沒有人敢依仗包拯的權勢為非作歹了。因此,他得到了百姓的尊敬和愛戴,大家都稱他為“包青天”。

包拯一生為官,曾任監察禦史、龍圖閣大學士、樞密副使等官職,但沒有攢下什麼積蓄。他對子孫們說:“我的後代若有人做官時貪贓枉法,以後就不許回到這個家裏來,死了以後也不許埋葬在我包家的祖墳裏。倘若不按照我今天說的話去做,就不是我的子孫。”

美德感悟

人因為貪財而犯錯,有時是因為自己禁不住誘惑,所以不惜冒險斂財;有時是因為看到別人貪汙還沒有受到懲罰,認為偶爾貪一點也許不會出事,這樣的僥幸心理害了許多原則性不強的人。端州的官員就常常借職權之便多取端硯,並以此賄賂朝廷大員,但包拯到這以後卻沒有受到這種不良風氣的影響,而是堅持自己的原則,不肯多取一塊端硯。他一生清廉公正,所以受到了百姓的愛戴,皇帝的重用,並被稱為“包青天”。

其實,我們每個人小時候都曾受到過各種原則教育,如借人東西要明言,並且要及時歸還,別人的東西不要拿,不義之財不能取。雖然如此,但當看到別人犯錯時,我們也許會想為什麼他可以做,我就不可以?這種疑問就會模糊了心中原則的界限。所以,在麵對物質誘惑的時候,我們要堅持原則,不要管別人怎樣做,隻要是違反原則的事情,就要堅決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