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節 張黃棄簪(1 / 1)

明朝時期,有一個叫張挺然的人娶了湖北孝感的黃氏為妻。崇禎末年的時候,流賊的元帥白旺攻破了江西德安縣城,並任命張挺然做了流賊中的一個小官。

當時,黃氏流著眼淚勸丈夫不要背叛自己的國家,不要到流賊那裏去做官,但張挺然不肯聽,還是義無反顧地去了。不僅如此,流賊竟讓張挺然將妻子黃氏送到他們那裏去做人質。黃氏聞訊後,連忙帶著10歲的兒子躲進了山裏。張挺然用盡了方法叫她出來,她都不肯。

後來,張挺然想辦法寄給了兒子一支金簪,兒子便用它挽了頭發。可黃氏看見了,立即就從兒子頭上將金簪拔下來丟掉了,並訓斥他道:“為什麼要拿強盜的東西?不要用這東西汙辱了你的頭!”

過了不久,流賊戰敗了,張挺然逃到了襄陽,並最終死在了那裏。而黃氏則自顧耕田、織布,撫養兒子長大成人,她還享受到了長壽的福報。

美德感悟

古人崇尚這樣的美德“忠臣不事二主”,想必張挺然的妻子黃氏也非常明白這個道理。所以,她才對丈夫倒戈去另投他主感覺到恥辱。不僅如此,她對自己的兒子也是嚴格管教,不讓他受到他父親的影響,也變得不知恥起來。

而到了今天,黃氏所推崇的這種不事二主的忠心也同樣重要。大到國家,我們應該熱愛祖國;小到自己的事業,我們應該幹一行愛一行、敬一行。我們不能像牆頭草那樣,隨風搖擺,要有自己堅定的立場。這樣,我們做事才能成功,做人才能為人所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