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臨,繁華的都市霓虹燈絢爛。
楊陽的身影與這片斑斕格格不入,他低頭看著手中那五十萬元的支票,嘴角掛起苦澀的微笑。
街邊的報刊亭裏擺滿了書刊雜誌,而那些清晰醒目的標題,無一不是於正浩訂婚的消息,有的還以他的形象做封麵,就在前天,這些報紙的頭條還是房天齊。隻能說他們都是名人、紅人,時刻都被關注著,被崇敬著。
看著封麵於正浩的臉,楊陽不由自主的伸出手,指尖輕輕擦在封麵上,刹那間,他和於正浩之間的一幕幕,就像放電影似的浮現在腦海,那麼清晰、那麼真摯,現在回想才發現,原來這家夥生氣,也是因為自己。
是不是可以假象他是在乎自己的?
楊陽反射性的收回了手,揉了揉像是被什麼紮到的指尖,抬頭看向夜空中的明月。
他該去哪裏,離開這座城市,就真的找得到屬於他的地方嗎?
可不可以待在這,隻做一個不起眼的民工,或者是一隻幽魂。隻要讓自己渺小、卑微,讓自己不被任何人所注目,是不是就能像普通人一樣,繼續生活。
他現在已經不是窮人,至少,他懷中揣著五十萬的支票,將它兌換成現金,足以讓生活富足,有錢人該做的事,他也能做。可是,他卻沒有絲毫的快樂,曾經拚命努力,隻是為了賺到這些錢,如今得到了,卻不是因為自己的努力,而是別人的憐憫、別人的厭惡。
至少,爸媽有救了。
他離開報刊亭,幽幽的走在街道上,像極一隻孤魂,仿佛世界隻剩他一人,周圍的人流如何湍急,都於他不相幹。也許,他應該去到墳地,那裏不會有人認出他,也不會有人來同他說話,更不會有人催他離開。隻有那樣的地方,才適合現在的他。
當他的目光不經意的瞄向路過的商店,才發現時針已經指向了九。周圍的建築有些熟悉,仔細看過才猛然清醒。
前方不遠處是一個巷口,楊陽到現在還記得那次的他是怎麼走到裏麵去的。巷尾的門裏,就是讓他幸福了十天的地方。
為什麼他會走到這,天意嗎?
他怔怔的想著,卻沒發現自己已經再次走向了巷子。
小巷一如既往的幹淨,沒有任何垃圾。待他回過神,才發現自己已經走到了巷尾,後重寬大的木門,毛玻璃下依然掛著那個熟悉的牌子,上麵寫著“open”。
他控製不住自己的手,就這麼推開了門。
伴著一聲清脆的鈴響,門裏傳來悠揚的音樂聲,他甚至聽到了“歡迎光臨”四個字。
他該走掉的。
是的,他如此認為。可是身體似乎不受他控製,徑直走進了酒吧。
文森像往常一樣站在吧台裏擦拭紅酒杯,他垂著眼簾微笑著,沒有抬頭,卻說著:
“我知道你會回來。”
楊陽幾乎是在震驚中停下了腳步,不光是周圍人的目光都聚集到身上來,更是因為文森鬼使神差的發現了他的存在。他以為自己很小心,很謹慎,進來時也盡量跟在人身後,可文森還是察覺到了他。
酒吧裏滿是來這消遣的客人,他們都是Gay,所以當楊陽這個報紙上跟於氏總裁有緋聞的男人出現時,大部分人都是用的猥褻目光來看他,就像他不是正經人,就像他是光著身體走進來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