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把對孩子的愛協同起來(1 / 1)

很多家庭,父母對孩子的教育方式不一樣,父母之間因此經常發生衝突,這會讓孩子無所適從。

因為爸爸寬容慈祥,肖強就總是喜歡和爸爸在一起玩。每天放學回來後,媽媽在廚房做飯,肖強就和爸爸在客廳裏玩摔跤。可媽媽卻總是嫌他太吵鬧。

一天,晚飯做好後,媽媽叫肖強先去洗手,可肖強正玩得高興,一點也沒把媽媽的話放在心上。過了一會兒,媽媽大聲嗬斥他,還在末尾加了一句:“你爸就是太寵你了!”

肖強心想:爸爸就是比你好嘛!成天這麼凶!

肖強的媽媽在子女前暴露出與丈夫之間的教育分歧是不明智的。其實,在教育孩子時,原則上父母的意見應該一致。否則,孩子會無所適從,不知道該聽誰的話。孩子尚小,自己尚無法正確判斷是非,因此父母的意見就成了他們的參照,若父母意見不同,孩子就不知道該聽誰的話了。

父母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一定要做到統籌協商,求同存異,千萬不能讓孩子感到無所適從。父母中任何一方都不要在孩子麵前暴露教育方式上存在的分歧。

一個男孩和母親逛商店,看中了一雙名牌運動鞋。他盯住這雙鞋腳步就再也挪不動了。站在旁邊的母親衝著他訓斥道:“這麼貴的鞋買它幹什麼?跟你爸一樣,就知道買貴的,你們就知道亂花錢。”母親的責備讓孩子在眾人麵前下不來台,孩子也喊道:“你就知道給我買不值錢的東西。你根本就不愛我!”說完便頭也不回地衝出店門。

這位母親在孩子麵前暴露出父母間的教育分歧,是不對的。

現在,在許多家庭裏,夫妻之間常在孩子的教育上產生矛盾,夫妻雙方對孩子的教育有不同的看法、想法,甚至矛盾,這原本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是自然現象。如同對一個性格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一樣,不足為怪。因此夫妻雙方發生分歧時,不必彼此抱怨,可以通過討論、協商,達成共識。

但是,在夫妻雙方有了分歧後,有一點是值得特別注意的,那就是這種分歧和矛盾不要暴露在孩子麵前。而不少父母在教育孩子上正是在這個重要問題犯了錯誤。那就是在母親教育或責備孩子時,父親站出來替孩子說話;或者是在父親責備孩子時,母親站出來替孩子鳴不平。這樣固然會使得孩子無所適從,但是更重要的是助長了孩子的不聽話行為。因為既然父親認為母親責備得不對;或者反過來,母親認為父親的責備是不對的,那麼孩子當然可以不必聽了,因而孩子的錯誤或不良習慣也就得不到糾正,而且會對父母的意見和責備都置若罔聞。

在教育孩子時,夫妻雙方任何一方都不應出麵袒護孩子,即或是一方,父親或母親責備的不對,另一方也不應在一方正在教育時,出來糾正,或者當著孩子的麵爭吵。這樣既會損害對方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扭曲了雙親的形象,也會傷害母子或父子感情,從而使得對方日後無法再對孩子進行教育。

當父母在具體問題上出現不同的看法時,應該怎樣處理呢?正確的方法,應該是在母親(或父親)責備孩子之後,在孩子不在的時候,父親(或母親)再提出自己的看法,與對方進行討論,以取得一致的看法,避免日後重蹈覆轍。

父母雙方發生矛盾衝突,這樣做,傷害最大的是孩子。父母一定要懂得協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