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1 / 1)

我是一個有了信仰的人。我又是一個孤兒。

我有一個哥哥,他愛我,我也愛他,然而為了我底信仰,我不得不與他分離,而去做他所不願意我做的事情。但是我不能忘記他,他也不能忘記我。

我有一個“先生”“注釋1”,他教我愛,他教我寬恕。然而由於人間的憎恨,他,一個無罪的人,終於被燒死在波士頓,查理斯頓監獄的電椅上。就在電椅上他還說他願意寬恕那個燒死他的人。我沒有見過他,但我愛他,他也愛我。

我常常犯罪了!(I have always sinned!)“注釋2”因為我不能愛人,不能寬恕人。為了愛我底哥哥,我反而不得不使他痛苦;為了愛我底“先生”,我反而不得不背棄了他所教給我的愛和寬恕,去宣傳憎恨,宣傳複仇。我常常在犯罪了。

我時時覺得哥哥在責備我,我時時覺得“先生”在責備我。親愛的哥哥和“先生”啊,你們底責備,我這個年青的孩子實在受不下去了!我不敢再要求你們底愛、你們底寬恕了,雖然我知道你們還會愛我,寬恕我。我現在所希望於你們的,隻是你們底了解,因為我一生中沒有得到一個了解我的人!

我底“先生”已經死了,而且他也不懂中文,這本書當然沒有入他底眼簾的機會。不過我底哥哥是看得見這本書的,我為他寫這本書,我願意跪在他底麵前,把這本書呈獻給他。如果他讀完以後能夠撫著我底頭說:“孩子,我懂得你了。去罷,從今以後,你無論走到什麼地方,你哥哥底愛總是跟著你的!”那麼,在我是滿足,十分滿足了!

這本書裏所敘述的並沒有一件是我自己底事(雖然有許多事都是我看見過,或者聽說過的),然而橫貫全書的悲哀卻是我自己底悲哀。固然我是流了眼淚來寫這本書的,但為了不使我底哥哥流眼淚起見,我也曾用了曲筆,添加一點愛情的故事,而且還編造了杜大心與李靜淑底戀愛。

自然杜大心不是我自己“注釋3”,我寫其餘的人也並沒有影射誰的心思。但是我確實在中國見過這一類的人。至於我呢,我愛張為群。

巴金 1928年8月。

“注釋1”指“薩柯與樊塞蒂案件”中被處死刑的意大利工人巴爾托羅美樊塞蒂。我在巴黎的時候寫過兩封信給他,也得到他從監牢中寄出來的回信。

“注釋2”這是樊塞蒂上電椅前說的話(1927年8月22日夜半)。

“注釋3”隻有第十二章內5月28日的日記是從我自己底日記中摘錄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