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公文,道明了這批材料的去向。那公文上方,印著一行鮮紅的字:“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公檢法軍事管製委員會”。公文的右下方,蓋著這個委員會的紅色大印。
公文全文如下:
春橋同誌:
十一月九日靜安區公檢法軍管組,送來有關姚蓬子的材料一袋共兩本。現送上請查收。
致以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敬禮
上海市公檢法軍管會(章)
1968·11·9·
公文的右上方,寫著張春橋的親筆“批示”:“何秀文同誌存,勿擴散。春橋 十一月十日。”
何秀文,即張春橋秘書。張春橋在收到這一袋姚蓬子材料之後,迅即“批示”“勿擴散”,何秀文遵囑把材料鎖進了保險箱。
如今,這鎖進保險箱的姚蓬子專案材料,又到哪裏去了呢?
甚費周折,在一個重要的檔案部門,我總算在一堆“文革”的“核心”材料中,找到牛皮紙封皮的卷宗,上麵有著“上海市革命委員會”、“姚蓬子專案”字樣。打開一看,卻是個空心湯圓,裏麵放著的,隻是幾份銷毀姚蓬子專案材料的請示報告、銷毀材料目錄、銷毀經辦人的簽名之類。卷宗中原有的數十份外調材料以及姚蓬子寫的自傳,全部銷毀!
其中的一份請示報告如下:
市委:
最近,我室十四組在清理防擴散材料過程中,發現一份姚蓬子於(一九)六七年八月十八日寫的材料。這份材料是這樣形成的:在(一九)六七年七、八月份,紅衛兵小將配合劉少文(引者注:劉少文在解放前曾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專案組調查劉少文曆史問題過程中,通過姚蓬子了介(解)劉少文的有關方麵問題,做了筆錄,姚蓬子親手寫了這份材料(詳見附件)。現請示這份材料如何處理。
附:材料共拾壹頁。
(上海)市革委會專案辦公室(章)
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五日
天頭上,寫著“絕密”、“急”字樣。姚蓬子在一九六七年寫的一份材料,到了一九七三年有什麼可“急”的呢?
“四人幫”在上海的餘黨們,也確實“急”。就在翌日——五月十六日,王少庸便在這一請示報告上“批示”道:“天水、景賢、秀珍同誌,此件擬銷毀,妥否?是否需報洪文同誌並請閱示?”
按照當年的習慣,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分別在自己的名字上畫了一個圈圈,這叫“圈閱”。一旦“圈閱”了,也就表示同意。
於是,姚蓬子親筆所寫的長達十一頁的材料,被銷毀了。
又一份請示報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