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閃亮的明星
我曾被邀請參加一次有趣的活動。活動的目的是為了挑選出校園裏“最閃亮的明星”。而這些參賽選手,全都是不滿十周歲的孩子。
他們個個傲氣十足地站在台上,大有藐視群雄,“一覽眾山小”之感。
男孩們都西裝領結,頭發油亮,走起路來皮鞋噌噌作響。女孩們則身著連衣裙,紮起高高的馬尾,眉心點起一顆鮮紅的朱砂痣。
從裝束上就不難看出,為了贏得這次比賽的勝利,他們都著實精心打扮了一番。
比賽分為三個環節,前兩個環節是個人才藝表演,分數頗低,不到總分的一半。那麼大半的分數去哪兒了呢?看看評分細則才發現,原來都把它分配到最後一個環節裏去了。
最後一個環節是雙人遊戲,意在測試參賽選手和自己媽媽的默契程度。誰要是在這一階段得了高分,那八成就是冠軍了。
台上的小選手們都屏住了呼吸,等待評委宣讀遊戲規則。
遊戲規則很簡單,哪位媽媽要是背上自己的孩子,在第一時間裏衝到終點,中途沒有歇氣,或把孩子放下,那就算贏了。
賽場是一個圓形跑道,足有400米,起點和終點是同一條線。我很想寫,路僅400米,可怎麼想,都覺得不對勁兒。台上的這些孩子,每一個都不下六十斤,而他們的媽媽都長期生活在城市之中,未經受過什麼磨難。如今,卻要她們背上一個六十多斤的孩子奔跑400米,不歇氣,不間斷,這談何容易?
沒有一位媽媽棄權。
她們默默地背起自己的孩子,等待哨響,一路狂奔。
孩子在媽媽的背後相互嬉笑,打罵。被背著奔於前列的孩子,不停地大聲催促自己的媽媽:“媽媽,快點,快點,他們就快追上來了!”
那些被甩於尾後的孩子則更大聲地責備自己的媽媽:“媽媽,你快點啊,你看,他們都快到終點了!你太慢了!”
既然是比賽,那就一定會有輸贏。第一位到達終點的是個小男孩,他欣喜地看著台下的觀眾,一臉神氣,好像他已經知道自己將是“最閃亮的明星”了。
最後一位到達終點的是個小女孩,她把嘴撅得老高,不停地向後斜瞅自己媽媽所在的位置。好像是在抱怨,今天之所以沒有勝出,完全是因為她的媽媽。
評委開口了:“現在,比賽結果已在我手中。請允許我宣布,‘最閃亮的明星’是……”一陣隆隆的擂鼓聲中,所有孩子都瞪大了眼睛,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兒。
“你們身後的那位!”
話畢,所有的孩子都轉身而望。此時,他們才發現,因大汗淋漓而狼狽不堪的媽媽。看著看著,有的孩子哭了。跟著,所有的孩子都哭了起來。
我不知道他們的哭泣是不是由於失敗,或是受到了驚嚇。可有一點我敢肯定,這些選手們已經明白了,此生中,誰是把他們看得最重要的人。
是啊!孩子們,這一路走來,有人快樂著你的快樂,悲傷著你的悲傷,一直不變。因為在她的心裏,你最重要;因為在她的眼裏,把你看得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