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掏出電話,打給蘇苗,蘇苗的手機是無法接通,蘇遠平說,“小波,你別猶豫了,和你簽這文件,是我表姐讓公司的法律顧問專門為你製作的,目的是回避你是公職人員的管理規定,保證你以後沒有後顧之憂。”
看到蘇苗和自已簽的個人協議,方小波其實已明白蘇苗的做法就是這個目的,但他覺得自已一而再再而三地接受蘇苗的恩惠,實在是受之有愧。他對這樣的得錢方式不適應,也不理解。
“蘇經理,你們開發其他景區的時候,也是這樣做的嗎,比如說獎勵,比如說以個人身份分股。”
“是啊,我們每一個景區的開發,都會給做出貢獻的人給予獎勵,而且為了激勵管理幹部,會拿出一部分股份分給管理層,也鼓勵管理層投資,陽光集團的部分高管挺有錢的,鼓勵他們將錢投入到自已的公司,這是陽光集團增強凝聚力的一種做法……”蘇遠平侃侃而談,還專門列舉了一個景區的例子來證明清水河風景區是正常的操作。
第二個電話拔出,蘇苗的電話依舊是提示電話已關機。
“小波,馬上簽了吧,這個協議我得立即回傳到總公司,總公司批複之後,我得送江城的相關部門備案,而且這個新公司的成立,我們會盡快在股市披露的,到時股份可能會漲上一段時間,你如何在炒股,不妨買一些,坐等贏利。”
“蘇經理,蘇總給我如此大的獎勵,我覺得太多了,有點……”方小波接過蘇遠平塞到手上的筆,卻依舊不想簽,他總覺得這協議背後,應該還有什麼。
“小波,其實我也對你說實話吧,你這樣想,陽光集團是上市公司,所以公司的錢既不完全屬於公司的管理者,也不完全屬於蘇苗蘇總一家人,而是公司所有股東的錢,你為陽光集團做了貢獻,理應得到這些獎勵對不對。
說穿了,你不是拿蘇總家的或者她個人的錢,而是所有股東的錢,其中很多就是那些在股市中買賣股票的人的錢,那些炒股的人,隻是坐在桌上買賣股票,一點實際貢獻都沒有,卻能因為公司的市場開發贏利而坐享其成,而你作為對公司最有價值的實際貢獻者,得到這點獎勵算什麼呢……”
蘇遠平一番思想工作,還真起了作用,方小波那種好像從蘇苗口袋裏拿錢的感覺少了許多,他一狠心,終於在上麵簽了字。
方小波簽了字,聊了一會公司工程進展之後從蘇遠平辦公室出來,此時蘇遠平終於長長地鬆了一口氣,他立即打電話給蘇苗,“表姐,他簽了。”
“他有糾結嗎?”
“當然啦,我做了好久的思想工作,還說陽光集團是上市公司,錢也不是你們蘇家的,讓他想想那些炒股的人…這些話吧,老套路,這樣他才簽了的。”
“簽了就好,蘇遠平,對方小波和對以往的那些人不一樣,這次我們是以股份贈予他的,所以他就是清水河風景區的股東,他是有權過問公司的事情的,他是我的救命恩人,這一點,你一定要記清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