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元的服裝怎樣以900元的價格成交
蘇生到日本出差,都說日本的筆記本電腦好,價格又便宜,我就告訴蘇生給捎一個回來。蘇生問:你買多少錢的?我說不超過1萬元就可以。蘇生回來了,隻花了8800元就給我買了一台東芝牌的筆記本電腦。我大喜過望,和我期望的1萬元相比,節約了1200元。
蘇生說了:“給你省了這麼多的錢,你得請客!”
我說:“行,我就豁上500元,今天晚上咱們就去維多利亞大酒店!”
我們三個人都喝得酩酊大醉,卻隻花掉了320元,比我預期的500元又節約了180元……
在西方經濟學中,消費者購買某種商品時,他所願意支付的價格與實際支付的價格之間的差額被稱為消費者剩餘。
這個概念是馬歇爾在他在《經濟學原理》中首次提出來的。他說“一個人對一物所付的價格,決不會超過,而且也很少達到他寧願支付而不願得不到此物的價格。”這句話讀起來實在太拗口。其實他是說,人們希望以一個期望的價格購買某商品,如果人們在消費時實際花費的金錢比預期的花費低,人們就會從購物中獲得樂趣,仿佛無形中他獲得了一筆意外的財富;相反,如果商品的價格高於他的預期價格,他就會放棄購買行為。他因為購買商品的實際支出低於預期價格獲得某商品而得到滿足;同樣,當某商品的價格高於他的預期時,他就不會購買,他因此也會獲得一種滿足,他會想,我雖然沒有得到某商品,但是我也沒有失去我的金錢,就算省了。但是很顯然,他的第一種滿足要大於第二種滿足。這就是馬歇爾那句拗口的“消費者剩餘”定義的解釋。
消費者剩餘是一種心理上的滿足,而不是他真的獲得了一筆額外的財富剩餘。
如今商家將這個消費者剩餘理論發揮得淋漓盡致。就拿商品的打折來說吧,它就是商家對消費者剩餘理論的最好應用。
那天,到我的一個做服裝生意的朋友那裏去聊天,讓我著實領教了一番。一個顧客看好了一套服裝,服裝的標價是1500元。顧客說:“你便宜點吧,1200元我就買!”朋友說:“你太狠了吧,再加50元!”顧客說:“不行,就1200元!”朋友說:“爽快,就1200元!”
顧客去交款了,但是不一會又回來了。她有些羞餒地說:“算了,我不能買了,我兜裏的錢不夠了!”朋友又說:“有多少?”“就有900元了。”朋友難為地說:“那太少了,哪怕給我湊一個整數呢?”顧客說:“不是我不想買,的確是錢不夠了!”最後,朋友似乎下了狠心,說:“就900元錢給您吧,算是給我開張了,說實在的,一分錢沒有掙你的!”。顧客滿臉堆笑,興高采烈地走了。
看著顧客遠去的背影,朋友告訴我:“這件衣服是300元從廣州進的貨。”我聽了哈哈大笑:“真是無商不奸啊,可是你有些太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