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父子決裂3(2 / 2)

聽完孫明浩的訴說,我指著孫明浩說:“你這是要錢不要命,你不想想,馮才民的錢是那麼好拿的?我明告訴你,馮才民還給我送了10萬,我當時就退了回去了。”

孫浩明說:“我知道錯了,可我也沒拿馮才民多少錢。”

“具體多少?”

“3萬。”

我說:“我不止一次和你們說過,在錢的問題上不要太貪,你們總以為我是說大道理。我告訴你,自從我上任以來,你去問問紀委,哪個月不是偷偷上繳個十來萬的,為什麼?別人給我錢我如果不收,麵子過不去;但是收了我又犯法,我隻能交給紀委去處理。這還是些小錢,凡是超過10萬的,一律堅決拒收。”

孫明浩說:“書記,我啥都不說了,你說怎麼辦吧?我聽你的。”

我想了想說:“玩忽職守這一條你是跑不了的,你要主動承擔下來。關鍵是不能查出經濟問題,在調查開始以前你必須做好相應的準備,該退的退,該還的還,需要證明的你要準備好證明,把問題想細想通。對賀立柱、馮才民這號人你不要抱幻想,這兩個人是一定要抓的。這件事怎麼處理主要看省水利廳的態度,你好自為之吧。”

向廖一鳴電話請了假,準備奔赴北京開會。

副秘書長吳建平拿了一疊發票來找我簽字,我一看是禮品處理費。

我問:“怎麼這麼多?”

吳建平說:“昨天,省委政研處李處長來搞調研、省人大高主任一行五人來檢察行政執法情況、日本東洋物產公司董事長一行四人來濱海考查投資環境、省電視台三名記者采訪,省旅遊局副局長一行驗收大沙灣景點、省環保廳副局長來我市進行地下水專項檢查。這六撥客人的招待費就六萬元。加上幾個部委來的客人,哪天招待費不得十來萬。現在是旅遊季節,省裏的有關部門來濱海海濱開會,上級部門組織職工假日來海邊旅遊,我們都得招待。”

我說:“不當家不知柴米貴啊!等我從北京開會回來,你提醒我一下,下次開常委會時,專項研究一下財政支出和招待費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