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我不要嫁人(1 / 2)

公元2011年6月15日,早上8:40分。

鬧鍾已經響過了N遍,方思雨賴在床上翻了N個身,來來回回的烙餅,最近她很煩躁……

“丫頭,快點起床,時間差不多要出門嘍!”樂華老爺子,也就是方思雨的幹爹,再一次上來敲門。

老爺子是名退伍的高級軍官,現在在D大當客座教授,在他三十七歲的時候收養了孤苦無依的方思雨姐弟,給了他們一個溫暖的家。轉眼,二十幾年過去,兩人都已長大成人,就連當年隻有兩歲的方雨宸也已是一位有名的神經外科醫生了。

又來了,方思雨沒好氣的嘀咕一句,扯起被子蒙住頭,假裝沒聽見。今兒一大早上,老爺子都跑了十五六趟了,每次都是叫她起床,語氣都如出一轍的和藹,半點聽不出不耐煩的樣子。

可是,他不煩,有耐心,方思雨早就煩得不能再煩了。這一年到頭就那點破事兒,逼著她去相親,盼著早點把她嫁出去,方思雨就不明白了,她在家裏礙著他什麼事兒了?整天嘮叨她快成剩女了,難道還怕她這個要什麼有什麼的女兒嫁不出去不成?她是有多愁嫁呀……

“丫頭快點,今天老爸沒多約,隻約了五個小夥兒,第一個約在9:30,快點起來別遲到了。”

老爺子不是方思雨的親生父親,卻比親生的還要親生,總是想著什麼都要給她最好的。方思雨年芳二十六,除了幾個從小就認識的男人外,她對異性動物總是愛理不理的。這下可把老爺子急壞了,病理檢查做了,心理醫生看了,都證明方思雨很健康。於是乎老爺子開始發動各種人際關係,每天逼著她去相親,近一年下來,不說見過五百,也差不多了。

隻可惜……

眼看就要到女兒27歲生日了,他連女婿的影子都還沒見到。

方思雨身材火辣,相貌絕美,沒有男人見了會不喜歡,找個優質男人嫁了,一點問題沒有。可她,每次見到相親的對象,總是胡說神侃,故意橫挑眉毛,堅挑眼,充分發揮她的毒舌功力,男主各個隻有招架之功,毫無還手之力,最後全都落荒而逃。老爺子再怎麼在身後呼喊,也是無濟於事。

她本以為,自己如此故意攪局,老爺子總有厭煩的一天,不再管她的事兒,誰料……

老爺子一定要把紅軍二萬五千裏長征的堅毅精神發揚到底,勢必要把她給嫁出去。七大姑八大姨,老同學舊戰友,全部都被動員起來,大有不找到女婿誓不罷休之勢!

然而,目前為止,方思雨對任何男人都沒感覺,也許她所見過的男人,都遠沒有她小說作品裏的男主人公有魅力,讓她根本提不起半點興趣,是原因之一。

在朋友眼中,方思雨有點怪,因為她總會做出一些跟大眾思想相悖的事情。就好比讓她找男朋友這件事兒吧,簡直比要喝她的血還難。早年讀書的時候,讀到高二,說什麼她也不再讀了,隻因她覺得讀書無聊,浪費時間。出身名門的朋友請她去聽音樂會,她從頭睡到尾。同齡女孩都在憧憬愛情的時候,她突然抱回個奶娃娃。別人坐在空調房裏吃著新鮮的水果時,她在烈日下揮汗如雨的播種……

別人喜歡的寶貝她視如草芥,別人不喜歡的東西她卻當成寶貝,總是跟大眾腳步相差甚遠。

她隻對兩件事癡迷,一是吃東西,二是寫小說。她可以七天不睡覺,但是卻不能一天不吃東西,而寫小說隻是為了掙錢來滿足那張嘴,也唯有這兩件事讓人覺得比較正常,可是當見到那種癡迷程度又會覺得不正常了。

“丫頭,快點,知道你醒了!”

方思雨再也沒法裝睡下去了,忽的從床上坐起,一腳把陪她入睡的大熊踹到了地上,披頭散發的衝下樓。再被老爺子折騰下去,她非崩潰不可,有空得聯係一下精神病院。

“我不要相親,我就是不要嫁人!”這一聲長長的,歇斯底裏的嚎叫聲驚天動地,房前屋後樹上棲息著的鳥兒,怕被這已登峰造極的獅吼功誤傷,早就有多遠躲多遠了。好在,這棟別墅遠離市區,不然的話,非得被告擾民不可……

“老爺子,你聽好了,我-不-要-嫁-人!”方思雨一字一頓的把自己觀點又重述一遍,雙手煩躁的抓著頭發,一早起床還沒梳的鳥窩頭立刻升級為一堆柴草垛,配合上她那身鬆鬆垮垮,看上去不怎麼合身的睡衣,跟街邊的乞丐沒多大區別。

“丫頭聽話,吃完早飯我陪你一起去。”

“我不去,小涵呢?”小涵就是方思雨抱回來的奶娃娃,如今已經6歲,是個小人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