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狗的斷想(1 / 1)

◇張玉君

初,犬狼同宗,手足尚可。後世現異物,名“人”。其立行,無毛。以狡詐橫世。犬羨其貴,搖尾媚之。人欣然受之,使守其門,賞其獸骨。犬逐無親無友,見物即吠,使主知之。親友便成俎上之肉,犬得骨竊喜。

狼門不幸,出斯子辱其宗,狼怒,力戰於人。狼雖勇,奈何人益詐,狼終敗。

人洋洋曰:“勞心者治人,勞身者治於人。”教後戰則詐,不殆。犬果得其富貴乎?不然。人亦嗤之,常以屎食之,辱類之者為“狗腿”。

嗚呼,人仇狼,狼仇人,本非狼之過而源於犬,世人皆不知。悲哉,人常自傲,然多人以犬為樣,幾人能得善果?

今,犬亨,貴者親之吻之,以其炫富。問犬秘。曰:“無他,唯媚之,媚之,再媚。”再問:“爾等如斯,尊嚴安在?”犬嗤:“朽木不可雕也。尊嚴值幾何?餘無尊而好吃好玩,爾等筋骨何其勞然體膚何其餓?”

人試之,果得道。喜曰:“犬誠不我欺。”媚風逐盛。人不忘犬恩,呼子為“犬子”。以犬自居。

既此,人犬同道,莫如呼人為人,以犬名人,豈不妙。